中共怒江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怒江州监察委员会
2019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怒江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中共怒江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怒江州监察委员会2019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3人。从事州纪委州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工作1名(文秘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从事州纪委州监委宣传工作1名(新闻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从事州纪委州监委信访工作1名(法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优先)。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30周岁以下;
(二)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并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四)已在公益性岗位竞聘上岗过的不在招聘范围;
(五)限怒江州城市户口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做事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五)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文秘、语言文字类和有相应实际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公告方式及所需资料
(一)2019年8月27日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jzrsj.gov.cn/)和怒江州纪委州监委网站(http://www.njjw.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需提供自荐书、《就业创业证》、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后)。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5日。
报名地点:怒江州纪委州监委组织部(州级行政中心A441室)。
七、资格审查
怒江州纪委州监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八、招聘考试
怒江州纪委州监委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九、基本待遇
公益性岗位协议每年一签,按政策规定聘期不超过3年。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书》,交纳社会保险。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实发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合同期一年,实发工资3000元/月。
十、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计算年龄、失业登记时间等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
(四)单位不提供吃住;
(五)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李燕虹,联系电话:0886—3888581)
中共怒江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怒江州监察委员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