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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富源县事业单位2014年定向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公告

[日期:2014-07-21] 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为做好富源县事业单位2014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4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富源县实际,现将面试方案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有关具体事宜。

三、面试工作程序

(一)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定面试实施方案;

(三)编制面试试题及相关测评材料;

(四)召开面试工作考务会及考官培训会;

(五)实施面试;

(六)向考生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七)将面试成绩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面试人员的确定

按照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资格复审人员,经资格复审后取得面试资格的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

五、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所需时间为30分钟。

(二)面试内容:按结构化面试的要求进行测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三)面试试题: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制作,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并按“考官题本”和“考生题本”分别制作。

六、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前从面试考官人选中抽签确定,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须具有国家公务员面试三级考官资格证)。

七、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4年7月31日下午15:00—18:00。

面试地点:富源县职中。

八、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侯分室。

(二)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及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材料原件,按时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主考室,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2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留在考场内听取面试成绩,并签字确认方可离开,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十三)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上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试有关原始资料存档保管。

(十四)同一岗位的考生由同一组考官在同一地点和同一时段内按顺序面试。

 (十五)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与面试有关原始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九、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十、纪律及监督

(一)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富源县人才服务中心    0874-4622760

监督电话:富源县监察局          0874-4612030

富源县社会事业纪工委  0874-4617232

富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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