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2018年特殊招聘播音(主持)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2018年思茅区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思茅区广播电视台特殊招聘播音(主持)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专业技能面试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1名,限女性,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内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4月10日及以前出生),26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10日以后出生),身高不得低于1.58米。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专业不限;
6.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1. 2018年4月10日以前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2.2018年4月10日前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3.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非2018年毕业生(含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交自荐书和个人音像资料(3—5分钟汉语普通话播音新闻稿件作品DVD光盘
(二)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5日-25日
2.报名地点:思茅区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区政府院内)
3.联系人及电话:0879—3089811
陈洪浪:13508790033
郭 涛:13508793332
(三)招聘方式:采用两次面试方式进行
1.第一次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5月30日
(2)面试地点:思茅区广播电视台(思茅区政府院内)
(3)面试形式:采用问答的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测试与播音主持相关的专业知识
2.第二次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第一次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确定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思茅区广播电视台(思茅区政府院内)
(4)面试形式:现场播报
(5)面试内容:测试与播音主持相关的专业知识
3.成绩计算:第一、第二次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
总成绩=第一次面试成绩×50%+第二次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相同,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胜出。
若考生总成绩未达60分,则不予进行后续相关招聘环节。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通过面试后的拟招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思茅区文体广电局组织在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院,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个人自行承担。
(二)考察
拟招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思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和反映且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存在异议和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存在异议和具有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维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是实名反映。
七、其他要求
(一)试用期间,聘用者人员确实不能胜任播音主持工作,社会反映强烈,或年终考核不合格,区文体广电局有权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合同一旦签订,立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即签订聘用合同起,聘用者8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离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也不予办理调动手续,若聘用者提出辞职的,必须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20万元。
(三)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八、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思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思茅区文体广电局2018年特殊招聘播音(主持)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思茅网发布。(网址:http://www.sima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