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招商合作局2017年公开
遴选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招商合作局公开遴选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云南省招商合作局外资引进管理职位1名
二、遴选范围
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招商引资工作,具有责任和担当意识;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
3.担任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身体健康;
9.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本职位主要从事外资引进工作,要求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有较强的文稿起草、综合协调能力,能熟练应用office办公软件。
四、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遴选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下同)同意后,填写《云南省招商合作局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云南省招商合作局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3份;
(2)信息采集表3份;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4)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小一寸);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参加工作起止时间、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材料等。
所有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至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省招商合作局办公室(昆明市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4楼436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先将报名材料传真至省招商合作局办公室进行预报名,传真0871-67195589。
2.资格审查
省招商合作局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现场审查;传真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经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持报名材料原件到省招商合作局办公室进行复审,传真报名材料与原件不一致或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审的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云南招商网www.yn-invest.gov.cn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昆明,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云南招商网公布。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并列人员)。若确定面试人选有主动放弃面试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直到满足面试比例要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云南招商网公布。
3.经历业绩评价。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00分,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程序。面试结束后,按每个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含末位并列人员)。经历业绩评价标准附后。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云南招商网公布。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含末位并列人员)。考察工作由云南省招商合作局组织实施,按照考察程序与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考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带入考察及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经历业绩评价、考察和体检阶段出现主动放弃人员的情况,根据该阶段比例缺额数,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四)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云南省招商合作局按照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招商网、拟遴选人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报考人员参加遴选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体检时,需带齐准考证、身份证;食宿、交通、体检等费用自理。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二)参加遴选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为此次遴选提供虚假信息,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取消报考者的遴选资格。
(三)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遴选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并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云南省招商合作局纪委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其他注意事项
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招商网www.yn-invest.gov.cn发布。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遴选期间,请考生主动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0871-67195657、67195589(云南省招商合作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1-67195659(云南省招商合作局机关纪委)
0871-63635257(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附件:1.云南省招商合作局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云南省招商合作局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
3.云南省招商合作局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
附件下载
点击下载附件1:云南省招商合作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