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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2015年选调事业单位人员面试通告

[日期:2015-07-13] 来源: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通告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结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已确定了面试人选。经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进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2:30至6:00。

二、面试地点

昭通市财贸学校(昭通市凤霞路106号)。

三、面试方式

1.本次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通用测评要素,根据岗位需求,设定各要素权重,做到“因岗择人”。

2.面试现场分为候考区、面试区和休息区。考生进入面试现场后,集中在候考区。面试期间,由专人负责管理各区的考生,杜绝各区的考生之间、考生与考官之间、考生与外界之间的联系。

3.面试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面试分数线以下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的后续程序。

四、注意事项

1.所有面试考生必须在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2:00,准时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准时进入面试日程表安排的考生候考室统一集中。本次面试第1名考生开始面试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必须将与面试有关的辅导资料和通信工具(通信工具应处于关闭状态)交候考室工作人员,放入指定的地点统一保管。不得将与面试有关的辅导资料和通信工具随身携带,一经发现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4.面试考生在候考室和考后休息室应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

5.面试考生要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6.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只准报本人抽签编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对违反本条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7.面试过程中,原则上要求讲普通话,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做记录;没听清的提问,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

8.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准带走考场内的草稿纸以及与面试有关的任何资料。

9.请考生在整个面试过程中注意自己所在场所的环境卫生,考生在面试考场、候考室以及考后休息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10. 候考考生和考后考生如需上厕所,请与本考场的候考室工作人员和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报告并允许后,由候考室和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引导到厕所。

附: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名单

单位 岗位 姓名 考号 笔试成绩
昭通市军转培训中心 文秘 曾智巧 21102030308 64.5
耿礼琼 21102030310 64.5
宋克宜 21102030514 64
财会 李贤权 21103030606 67
卢慧芳 21103030613 63.5
郑加满 21103030614 63
法律事务 任洪玲 21104030703 67.5
李翼 21104030702 64
肖仕雄 21104030704 62
昭通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文秘 李润林 21102030321 74.5
孙永艳 21102030316 69
马良队 21102030301 66
陈光学 21102030415 66
徐梅 21102030330 64.5
朱玉锦 21102030411 64
财会 李珍玉 21103030604 73
唐宇 21103030603 59.5
马昭月 21103030611 54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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