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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日期:2024-09-25] 来源: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众号

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11月设立,注册资本500万元,系楚雄州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隶属于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在楚雄州楚雄市阳光大道一公司二市场。2023年5月,因公司发展需要引入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云南云才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投资参股经营。业务涵盖测评评价、教育培训、招聘就业、外包服务、商务服务等领域,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人才招聘、灵活用工、人才测评、人才培训、人才寻访、办公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务秘书服务、政府购买服务以及互联网产品等人力资源全产业链服务。

因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选聘高级管理人员2名。其中,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二、选聘原则

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注重实绩;

(三)公开、竞争、择优;

(四)出资人认可与市场认可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统一。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热爱国资国企事业,认同国企文化,自觉接受公司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勤勉敬业、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愿意把个人追求融入企业长远发展之中,与企业共进退。

4.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履职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抗压能力强,有较为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

5.综合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业务外联能力以及综合管理能力。

6.具有良好的个人诚信。征信记录良好,没有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规章制度和其它另有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岗位条件

1.总经理

中共党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国民教育);具有5年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在有实力和影响力的企业中担任中层管理人员3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拥有一定市场资源,具有人力资源服务从业经历者优先。

2.副总经理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国民教育);具有3年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在有实力和影响力的企业中担任中层管理人员2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拥有一定市场资源,具有人力资源服务从业经历者优先;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三)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 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市场化公开选聘。

五、选聘程序

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进行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及公示、履行聘任手续等程序。

六、考核与薪酬

按照“谁选聘、谁管理”的管理机制,公司制定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制度,设置评价体系和考核目标,按照协议约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任期业绩考核,形成考核评价意见,兑现薪酬和奖惩。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和水平,由公司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考核合格后薪酬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公司现任同职级人员待遇。

七、任期及退出

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期制,聘任期为3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聘用期从试用期起计算),不合格的免去聘任职务。聘任期届满,经公司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并重新签订聘任协议,办理聘任手续,不合格的免去聘任职务。从第二聘期开始,不再设立试用期。

八、报名和任用

(一)公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于2024年10月10日24:00前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电子邮件(文件名为:职位+姓名)方式报送至指定邮箱(yn@chuxionghr.com)。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名需提供材料:应聘人员应填写《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学信网备案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必须提供)、资格证书(如有)、任职文件、业绩证明及荣获表彰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个人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不限于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书、社保缴费证明、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等)、个人近期征信报告、近三年工作总结等。

3.有关要求:报名时提交的《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需本人签字按手印,方可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由公司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拟选聘人选资格条件要求对应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人员筛查。

(三)组织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面谈的形式。根据面试情况,结合面试人员与拟选聘职位的匹配性及能力胜任情况,经公司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后,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公示

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拟选聘人员的从业经历和德、能、勤、绩、廉各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聘职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决定选聘

在公示期间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况的,提交公司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印发任命文件。由公司与决定聘用的人选于到岗1个月之内签订《聘用合同》《聘期目标责任书》《年度目标责任书》等文件,正式任用履职,本次选聘工作结束。

九、有关要求

(一)人员身份说明。确定的拟聘任人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并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入职后,由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工资社保、党组织关系等一并转入接续。选聘的管理人员在聘任期间,未经公司指派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二)相关纪律要求。为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选聘过程,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全程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面试、考察、试用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在发出面试、考察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应聘人员不按时到场或不按时领取相关通知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十、咨询电话

市场化选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可电话咨询相关事宜,咨询时间为8:00—12:00、14:30—18:00。

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0878-3117323

附件: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

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3f9IkzH9tiRYWPSYd9g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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