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峰镇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莲峰镇人民政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莲峰水库管理员1名(工作地:莲峰镇南林村莲峰水库);
二、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服从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和工作责任感,无违法犯罪记录;
2. 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无最基本经济来源收入的贫困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4050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和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大龄失业人员);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3. 年龄在劳动年龄范围内(女性16至55周岁,男性16至60周岁及以下),无不良嗜好;
4. 居住莲峰镇集镇居民、建档立卡脱贫户或“三类对象”。
三、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接受线上线下两种报名方式,有意向人员可以将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和相关证件材料交莲峰镇劳保所报名,联系人:马仲恩,联系电话:0870-3057862;
3. 报名人员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录用与待遇:
经审查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与本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合同一年一签,按公益性岗位要求不超过3年。聘用期间,日常管理按照莲峰水库管理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补贴1600元/月,购买工伤保险。
莲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n0RvLxlCEv-tXLG6c2X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