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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富宁县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临床医生公告

[日期:2023-02-14] 来源:富宁县妇幼保健院公众号

富宁县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临床医生公告

富宁县妇幼保健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临床医生数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不良违纪违法、诚信记录。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它情形。

02 招聘岗位

03 报名事宜

(一)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提前填写《富宁县妇幼保健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规定及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二)报名时间

本公告长期有效,招聘工作持续到满足岗位需求为止。考试具体时间详见考生微信群通知。报名时须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电子学历、资格证、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1张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考地点

富宁县新华镇和平路富宁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楼14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876-6122264(郭老师)

04 考试办法

资格审查通过进入面试人员,现场抽取面试顺序,面试总分数为100分,面试分数为60-100分者为拟聘用人员,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人事部门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实施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05 其他相关事宜

(一)体检

1.考试合格者需体检合格后进行试用。

(二)公示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拟聘用考生在医院微信平台公示,公示期7天。

(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医院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县卫健局备案录用。

2.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一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

3.工资待遇按照《富宁县妇幼保健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我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富宁县妇幼保健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FFaxkTT45kVIVKkyXy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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