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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共盐津县委政法委引进人才公告

[日期:2022-09-25] 来源:长安盐津公众号

中共盐津县委政法委2022年度引进人才公告

为保障盐津县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高素质专业化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我委岗位需求情况,打开进贤之路,引进相关领域专业人才投入政法事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安排

面向盐津县外引进公务员2名,事业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本科生,有政法工作经验的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结果(试用期除外)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高强度政法工作需要;

6.按有关政策规定达到本地或所在地区、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7.专业为法学类、财务管理类、文学与新闻类相关专业,具有政法、纪检监察、审计、财会等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推荐人选: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包括直系亲属、配偶及子女等重要关系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违纪违法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人选推荐程序

(一)推荐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个人可结合专业条件要求和个人意愿,在征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自荐报名,有关单位可进行组织推荐。

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事业人员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

3.证明个人学历学位、工作能力、特长和专业的资格证书、有关奖励证书等材料。

4.历年年度考核表(履职考核表)。

5.干部信息采集表。(附件1)包括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

以上材料复印后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署经办人姓名、日期后现场报送,也可扫描为PDF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需确保文字、图片清晰。

(二)考察调研。盐津县委政法委对申报人选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组成考察组,对人选进行评估后实地考察。

(三)提出拟调配方案。经考察考核人岗相适的,由盐津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后续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人才引进的人员,其岗位待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二)人员信息资格审核贯穿考察全过程,如发现考察人选有违纪违法、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一经核实立即终止考察资格。

(三)推荐报名时间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盐津县委政法委

0870-3031340、15987049616;

邮箱:yjxxwzfw@163.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津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附件1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otVh3TbQZit1esT4TiV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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