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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县民族小学2014年教师招考方案

[日期:2014-08-22] 来源:沧源县教育信息网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学校教师缺编情况,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民族小学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教师1名。为确保此次公开选拔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选拔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透明、德才兼备、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学科及名额

语文、数学综合岗1名

三、招考对象范围

沧源县乡镇(工委)在职在编的小学教师。

四、报名条件

1、热爱民族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有开拓精神,身体健康,心理正常;

2、具有中专(师范类专业)及以上学历。

3、教龄满3年。

4、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拔。

(1)受过党纪处分或政纪处分;

(2)三年内党风廉政、学校安全等考核一票否决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责任人;

(3)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五、招考程序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14年8月15日9:00——8月22日9:00。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1日8:30—8月22日17:30

2、报名地点:沧源县民族小学办公室

4、联系人电话:龙大伟(13988313634)

梅松群(15906950893)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3、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开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近三年来的考核结果及教育教学成绩证明(本乡镇同年级原始成绩复印件),须经中心完小(中心校)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

8月22日晚18:00——22:30,招考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准考证领取

发放准考证时间:2014年8月23日8: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语文、数学综合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1、考试时间:2014年8月23日8:30——10:30

2、8月23日16:00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前三名进入面试)。

3、考试范围:语文、数学综合卷。权重:语文占50分,数学占50分,其中教育理论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七)面试(上微型课及答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1、面试时间:2014年8月24日上午8:30---11:30。

2、微型课(80分):采取现场抽课、现场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不满10分钟或超时酌情扣分。

3、答辩(20分):微型课结束后,现场抽答辩题并依据评委提问作现场发言。

(八)业绩考核(占总成绩20%)

1、进入面试人员须在8月24日上午12:00前提交近三年学年末语文、数学或科学教学水平检测成绩(本乡镇同年级原始成绩单复印件),须经中心完小(中心校)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2、2014年8月24日下午,对进入面试人员近三年的学年末教学水平检测成绩进行考核。2012年7月的教学水平检测成绩满分为6分;2013年7月的教学水平检测成绩满分为6分;2014年7月的教学水平检测成绩满分为8分,共20分。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2012年学年末的教学水平检测成绩:与本乡镇同年级(学校平行班)相比,第一名得6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得2分,第四名以后不得分。

(2)2013年学年末的教学水平检测成绩:与本乡镇同年级(学校平行班)相比,第一名得6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得2分,第四名以后不得分。

(3)2014年学年末的教学水平检测成绩:与本乡镇同年级(学校平行班)相比,第一名得8分、第二名得6分、第三名得4分,第四名以后不得分。

(4)任教多个班级或多个学科的,以成绩最好的班级或学科计。

六、拟聘

1、经笔试、面试、业绩三项考核后,按比例将各项成绩相加,即为最后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近三年考核优秀者或获奖最多者优先。

2、成绩公布:2014年8月24日17:00公布最后成绩,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3、拟聘人员公示:2014年8月24日18:00—8月30日18:00,共7天。

六、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由校长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

(二)聘用后待遇按学校绩效工资方案执行。

(三)若学校没有相应的岗位,被聘用人员只能高职低聘。

七、组织保障

为组织实施好教师招考工作,特成立以下领导小组:

组长:李学钧(校长)

成员:邹跃仙(副校长)、南志华(教导主任)、孙海燕(教导处副主任)、梅松群(教导处副主任)、鲍光明(党支部专职副书记)、龙大伟(办公室主任)、李文燕(工会主席)、卫龙华(德育室主任)

专家考评小组成员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其他

1、本方案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请社会各界对本次教师招考工作加以监督,举报电话:7122647

沧源县民族小学

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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