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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日期:2020-04-20] 来源: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市检察院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4名,主要从事机关后勤保障和辅助性工作,男女不限,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2。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丽江市户籍。

(二)招聘对象。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三)应聘条件:

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任何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资格审查: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通过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5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09办公室

联系人:李鹭妮

联系电话:0888-5396006

四、面试、体检

(一)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若出现自愿放弃应聘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进入体验。

五、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在丽江就业网和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3200元/月(含五险单位及个人交纳部分),由单位购买意外伤害险。试用期一个月,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本人小一寸白底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八、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复审、监督。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18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编辑: HF567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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