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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教育系统城区学校教师选调和区外教师调入工作相关事项公告

[日期:2014-08-12] 来源:隆阳区教育局

根据《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和人员流动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精神,现就隆阳区教育系统城区学校教师选调和区外教师调入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流动调配人员基本条件

(一)区外调入基本条件

1、具备拟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履历。

2、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初始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相应工作经历满3年及以上;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初始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相应工作经历满2年及以上。

3、荣获州(市)党委政府及以上工作表彰、县(区)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方面代表区域领先水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区内调入城区基本条件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乡镇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中学教师中级职称及以上、教育教学成绩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二、城区有调入指标的学校

区一中、保八中、保山民族中学、保十中、保六中;实验小学、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区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

三、工作程序

1、区外调入教师于2014年8月12日至8月14日上午11:30到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提交个人身份证、初始及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现从事工作的证明(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任教学校、任教科目、任教年级以及本人的联系电话等等)。报名后统一参加说课考试,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调人员,报请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后统一分配。

2、区内调入城区教师先到有调入指标的学校报名,学校于2014年8月12日至8月14日组织考试,并根据考试结果按1:2的比例于8月15日11:30前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组织统一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调人员,报请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

隆阳区教育局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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