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局人才队伍建设,改善我局专业人员队伍结构,缓解环保队伍人才紧缺问题,规范进人渠道。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红河州人社局《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经研究,我局直属事业单位红河州环境监测站、红河州辐射环境监督站决定到省外重点院校招聘紧缺人才3人,现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略)
(二)组织监督。由红河州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实行全程监督指导。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红河州环保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招聘院校范围: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科技大学。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时间、方式及程序
招聘时间:2013年1月至2013年3月(以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安排时间为准)。
招聘地点:在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设点进行招聘。
招聘方式及程序:
由红河州环保局和用人单位抽调5人以上组成招聘考核小组进行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但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2、确定考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现场考核。
3、现场考核。采取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理论考试内容包括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内容包括心理健康程度、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仪容仪表等。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4、成绩计算。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按5名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名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五、成绩公示
经考试(考核)后,考生成绩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六、录用和管理办法
1、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后,由红河州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
2、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报红河州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3、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进行管理。
4、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6、凡人事、环保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它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本方案由红河州环保局负责解释并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873—3856537
附:红河州环保局2013年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红河州环保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红河州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州环保局系统)
主管部门 | 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类别 | 招聘岗位条件 | 备注 | |||||||||
性别 | 民族 | 户口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报到证或登记证 | 学历类型 | 毕业年份 | 专业 | ||||||
红河州环境保护局 | 红河州辐射环境监督站 | 核与辐射管理 | 1 | 专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 | 需要 | 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 | 2013年 | 辐射防护与环境工程 | |
红河州环境保护局 | 红河州环境监测站 | 环境监测与科研 | 2 | 专技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学位 | 需要 | 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 | 2013年 | 化学、应用化学、分析化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