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姚安县
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调应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姚办字〔2013〕17号)文件规定,经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研究,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县各乡镇公开选调3名(其中退役士兵安置人员2名)在编在岗事业人员,补充到姚安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应急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岗位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调范围
全县各乡镇符合选调条件的在职在编事业编制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二)思想素质好,恪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选调事业人员:必须具有5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2014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必须是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选调退役士兵安置人员:必须是2018年12月31日前安置的人员,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9年9月31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报名选调:
1.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理或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有其他规定不宜进行公开选调的。
四、选调单位及名额
(一)应急服务中心事业人员1名。
(二)应急服务中心退役士兵安置人员2名(含教育、卫生单位)。
五、选调程序及安排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人选及公示、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符合选调条件并经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姚安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服务中心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交报名登记表,并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至1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姚安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组成的工作小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方能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面试时间根据选调单位情况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排名,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对象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中共姚安县委组织部、中共姚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姚安县应急管理局、姚安县公务员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通知》(姚组发〔2019〕7号)文件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
六、其它事项
(一)此次公开选调岗位的开考比例为3:1,按面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视为不符合选调条件。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选调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
(四)咨询、监督电话:姚安县应急局:0878—5713299
姚安县人社局:0878-5711516
附件:姚安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服务中心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yaoan.gov.cn/Pages_294_42957.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