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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泸西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相关事项

[日期:2014-07-22] 来源:红河人才网

各位考生:

根据《泸西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为做好我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及录用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泸西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成绩公示拟进入体检考生,共25名。

二、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2014年8月3日。请各位考生在当天上午7:20前到泸西县人民政府五楼(原人事局会议室)集中,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

(二)体检费:300元/人;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于8月3日下午14:00到泸西县人力资源开发科(原劳动局二楼)填写录用审批表和领取《泸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核)》表,需要提交的证件: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4、报考初、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白底)。

三、档案转递

体检合格的考生,在2014年8月20日前将本人档案及《政审(考核)表》转(交)到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需要开具调档案函的考生,请落实档案存放单位后,及时到人力资源开发科办理调档函。

四、其它要求

(一)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无异议者报州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二)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其审批录用资格。

(三)考生应按照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体检时遵照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依次进行体检。

(四)逾期未转交档案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证件(证明)的考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联系电话:0873—6623539。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1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编辑: zhouxiaocui|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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