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2014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
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4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要求,为做好我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7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嵩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楼办公室(嵩明县嵩阳镇玉明路656号)。
(二)审核内容
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对象的范围,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在服务期间工作考核是否合格等。
(三)考生需携带证件、材料
以下证件材料须查验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
4.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
5.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原件)。
(四)资格确认
资格复审人员确认合格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逾期不复审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二、面试
(一)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8月1日
面试地点:嵩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楼会议室(嵩明县嵩阳镇玉明路656号)。
(二)面试形式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
(三)面试程序
1.考生必须在8:00前报到,8:30分仍未到场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不得参加面试,按缺考处理。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面试候考室,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点名并进行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并由考生在《考生抽签表》签名确认。等候面试需要暂时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面试开始后,考生佩带编号牌由引导员按顺序将考生带领到考场进行面试。
2.考生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宣布退场,考生到指定地点等候,待下一考生面试结束听取面试成绩后到候考室门口领取通讯工具和相关物品后即可离开考点。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抽签时间,进入面试候考室。面试开始时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已带入考点的,应交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不得带进考场。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的,视为严重违纪,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进入考场时只准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自己姓名、父母姓名等信息。
4.考生在候考室和考试过程中应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喧哗和随意出入。
5.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6.面试过程中,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作记录;没听清提问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
7.考生不准在面试室内吸烟。
8.按照公务回避暂行规定,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
9.考生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考场内的草稿纸。
10.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和纪律处理,直到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进入体检、考核阶段的考生,体检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期间,请各位考生注意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
监督电话:
嵩明县第二纪工委: 0871-67924682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923537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0871-67925256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