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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知识笔试资格复审及体检通知

[日期:2014-07-18] 来源:红河人才网

弥勒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知识笔试资格复审

及体检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弥勒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为做好弥勒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体检工作,现将资格复审和体检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进入弥勒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知识笔试资格复审的考生,由弥勒市人社局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到个人,不再另发公告。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2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到弥勒市上清路中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开发科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所有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如还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可先由就读院校出具学历、所学专业等证明,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但录用审批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数的,先进行资格复审,待进行加试后(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第一名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一)资格复审通过后,获得体检通知的考生参加体检。

(二)体检时间: 拟于2014年7月28日、29日共2天(考生具体体检时间和体检费用以弥勒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电话和短信通知为准。)

(三)体检地点:弥勒市中医医院门诊楼一楼。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当天上午7:30分前到达体检地点,考生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专业知识笔试准考证》,体检过程中不允许无关人员陪同。

2、体检时要将个人疾病史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

3、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不能漏检,以免影响录取。

4、体检前三天内,保持正常清淡饮食,不能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要进行抽血及超声检查,请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8小时以上)。

6、建议体检当日不要化浓妆,以免影响医生判断;不要穿戴太复杂的服装,以方便体检;不要佩戴金属饰物(X线检查前要除去上身佩戴的金属性物品);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怀孕的女性不做胸透及妇检,待孕期结束,完成剩余体检项目并体检合格后,才能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7、需要复检者另行通知。

8、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9、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五)体检费由考生自理,由医院负责收取。

六、其他事项

请完成体检环节的考生将档案于2014年7月31日前转到弥勒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需要开具调档案函的,及时到弥勒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873—6129786。

七、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考生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咨询电话:0873—6129786。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7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编辑: zhouxiaocui|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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