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兰坪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
兰坪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人,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有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4.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人员。
五、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兰坪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有关规定,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单位发放工资构成,月工资总额不低于怒江州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5日至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可报名)。
2.报名地点:兰坪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政府一楼)。
3.联系人及电话:和信迪,0886-3210820,18988385552。
4.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失业登记证原件以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给本人,同时提交前述材料的复印件2份以及个人近期彩色2寸免冠正装照2张。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于2个工作日内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
(三)面试。测试应聘者沟通协调、计划组织、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纪律监督
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本次招聘。
兰坪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