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快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结构合理化,我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
(一)招聘岗位:护理。
(二)专业:护理专业、助产士专业。
(三)招聘人数:13人(护理专业11人,助产专业2人)。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户籍要求:临沧市户籍。
(二)年龄要求:18岁—30岁,身高155cm及以上,取得护师职称放宽至32岁。
(三)性别要求:女性11人,男性2人。
(四)学历要求:本县户籍的专科及以上,本市外县全日制本科。
(五)相关岗位资格要求:必须持有《护士资格证书》或《2018年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在合格线以上);具备本科以上学历者或《护师资格》者优先录用。
(六)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四、报名时需携带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岗位所需资格证件原件;要求所有证件另交一份A4纸复印件,同时提交个人简历1份。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5日—3月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8日18:00。
(二)报名地点:永德县人民医院医技楼六楼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2.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公示及聘用
(一)原则上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聘用前13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以医院招聘委员会研究决定为主。
(二)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我院网站及院内公示3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由人事科履行相关聘用程序。新进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待遇
按照永德县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同等岗位标准执行,报名时可现场咨询。
九、其他
本公告由永德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杨丽明,咨询电话:5211685。
永德县人民医院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