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政府
购买服务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沧源佤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沧政发〔2017〕50号)和《中共沧源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核定县人社局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的批复》(沧编办发〔2017〕87号)文件精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工作人员(汽车驾驶员),现将招聘工作方案进行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南丽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白佳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胡江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进红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局局长
卫红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成 员:杨文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副主任
陈本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股股长
保曙华 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鲍金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股长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文新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汽车驾驶员,1名。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为4200元/月(含五项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应缴部分)。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讲政治,顾大局,服从管理,具有保密意识;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有服务意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沧源县户籍;
6、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C1及以上汽车驾驶资格证,并安全行驶5年以上。
(二)下列人员予以优先聘用
1、沧源县世居少数民族;
2、失地农民或下岗职工、“零就业”家庭申请就业的;
3、属于政策性安置的人员,如:退伍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
4、申请就业的烈士、英模、劳模、见义勇为者、有特殊贡献或因公死亡的遗属、子女等;
5、属我县通过《沧源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办法》引进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特殊人才的家属、子女;
6、对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高级教师、老教师或在职干部职工的未就业家属、子女。
7、具有C1及以上驾驶资格证,在政府部门从事过驾驶员工作,5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且行驶里程在10万公里以上的人员;
8、在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优先聘用。
(三)以下人员均不招聘
1、具有传染性疾病患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4、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8:30至11月20日18:00(2天)
3、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4、咨询电话:0883-7125624 联系人:李世明
5、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本人近期小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笔试
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考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再参与后续招聘环节。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内容为机动车驾驶相关基础知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2、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1日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三) 面试
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超过合格分数线的,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11月22日9:00至面试结束
面试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
(四) 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拟确定拟聘用人选。综合成绩及拟聘用人选将在公开栏上进行公布。
(五)政治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选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通过者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六)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地点为沧源县人民医院,体检项目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项目进行,体检费用由考核对象自付,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由报考的其他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七)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监督电话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