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街道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7月19日在昆明人才招聘网(www.kmzp.com)、东华街道办事处办公地点及下属各社区公示栏发出了《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关于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公告发出后,有志青年踊跃报名,现报名已经截止,街道对报名人员进行了初步的审核,鉴于报名人数较多,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更全面的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给大家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经研究,针对此次人员招聘,补充公告如下:
一、增加笔试环节
(一)笔试题目
本次笔试将由东华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和阅卷,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内容范围主要为公文处理和公共基础知识。本次笔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笔试时间
2018年8月22日(星期三)上午9:30 -11:30,共120分钟。
(三)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地点定在昆明市盘龙区新迎第三小学(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新迎小区新春巷16号)。
(四)考场安排
本次考试采用核对身份证的方式进入考场考试,不制作和发放准考证,具体考场和座位号会在考试地点入口进行公示。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于笔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以备查验。
2.报考人员请自行携带考试用品参加笔试(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擦等),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或者具有存储功能的设备带进考场,除考试用品外,其余随身物品(如:手机、计算器、书包等)听从考场监考人员安排统一存放至指定地点,考试期间如发现报考人员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3.请报考人员遵守考场纪律,对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二、参加笔试的岗位和人员(通过东华街道办事处资格审核,并已电话通知本人)
(一)“两保”报考人员;
(二)计划生育办报考人员;
(三)社区科报考人员;
(四)社区报考人员;
(五)城管科报考人员;
(六)东华指挥中心坐席员及案件处理报考人员;
(七)综治办报考人员;
(八)项目办报考人员;
(九)纪检监察室报考人员。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东华街道办事处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统一阅卷,笔试成绩将在盘龙区东华街道办事处网站(http://pl.km.gov.cn/qsbmsz/jdbsc/dhjdbsc/)和东华街道办事处一楼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开始时间以在网站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面试人员比例确定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关于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中确定的招考人数,按照1: 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不进行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盘龙区东华街道办事处网站(http://pl.km.gov.cn/qsbmsz/jdbsc/dhjdbsc/)和东华街道办事处一楼公开栏进行公示。
(二)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报考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三)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将在东华街道办事处网站(http://pl.km.gov.cn/qsbmsz/jdbsc/dhjdbsc/)和东华街道办事处一楼公开栏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如果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阶段。
(二)公示期间,考生本人可向东华街道办事处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六、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二)考察由街道具体负责组织,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三)体检工作由东华街道办事处统一指定到有体检资质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入围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待定。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四)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
通过考察和体检合格的考生,将在东华街道办事处网站(http://pl.km.gov.cn/qsbmsz/jdbsc/dhjdbsc/)和东华街道办事处一楼公开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录用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政策规定,规范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的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八、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九、监督电话
东华街道党工委纪检监察室 0871-63353362。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