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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简章

[日期:2014-05-12] 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单位简介

昆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筹建,2007年3月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原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原昆明大学合并的基础上整合昆明市优质教育资源组建而成,是目前云南省学科门类最齐全的本科院校。

学校位于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总占地面积2366亩,其中:主校区1817亩,校外实习基地549亩;主校区规划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现已建成48.2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总值近20亿元。

学校现有20个教学院(系、部),40个本科专业,21个特色专科专业,覆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11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000多人。

学校始终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自2010年学校被评为省级文明学校后,2013年通过复查再次获得省级文明学校称号。此外,学校2012年被评为第13批省级文明单位。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突出教学中心地位。以“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为抓手,深化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按照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要求,以“思想品德优,理论基础实,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为基本规格,着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上手快、后劲足、能创新”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2013年底,获得省级以上项目达到128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3项),在省内同类高校中名列首位。教学改革研究在精品视频公开课、本科实践教学能力提升工程、精品教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等项目上取得新突破。突出应用型特色,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2013年底,有本科实验、实习、实训场所229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113个。2013年终就业率达到97.01%,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教育厅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大学生创业先进集体”和“三生教育”示范学校。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目前,共引进高层次人才94人,其中:博士82人、正高职称12人。现有在职教职工1670多人,专任教师11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530多人,博士和在读博士140多人,硕士和在读硕士500多人。现有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名师工作室7个,省级教学名师11人,有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具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

学校坚持科研兴校,着力提高科学研究的质量和水平。2013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级项目18项,市级项目31项。成功申报云南省都市型休闲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市重点实验室——昆明市骨代谢性疾病机理及药物干预重点实验室。2013年学校共获得云南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获得市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获昆明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7项。申请国家专利59项,其中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成功举办国际水历史学会2013年区域国际学术会议——“水在历史上的角色:历史智慧与当代水治理”国际学术会议,承办第九届“云南论坛”,以及一系列学术讲座讲坛,营造学校浓厚科研氛围。

学校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为己任,不断完善学校社会服务职能。依托学校高层次研究平台和研究机构,积极组织开展“滇池流域生态文化博物馆”建设和“滇池(湖泊)流域生态建设与生态文化数字化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编辑《都市前沿》4期、《上海社会发展改革创新先进经验》12期,为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全面深化学校与省商务厅、市委、市政府、相关县市区和企业的合作项目,积极推进“政产学研用”的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校际交流合作,探索推进国际化进程。继续巩固和扩大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关系,推进合作项目的开展。截止2013年底,与16个国家的49个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签署了54份合作备忘录和合作协议。留学生工作实现成建制学历生的重大突破,招收了来自老挝、斯里兰卡、缅甸等国的学历留学生。

学校“智慧校园”及数字化校园建设稳步推进,全面加强精神文明、校园文化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和谐发展,构建平安校园,2013年,被评为“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秉承“明德至善、知行利物”的校训,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反馈意见,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质量,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和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为建设全国同类高校领先、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而努力。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及心理健康;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5月22日至5月30日。

①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5月22日---5月28日;

② 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5月22日---5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20---11:30 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昆明学院人事处(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学校行政办公楼318、320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登记)证、个人简历、获奖证书、《昆明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到学校研究生院(部)开具毕业证明。报名时签订《昆明学院二〇一四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考试诚信承诺书》。

5、报名时需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请注明姓名+报考院(系)+报考专业)。

6、联系人:张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098059、

0871—65098057。

(二) 报名要求

昆明市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须到学校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其它地区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把填写好的《昆明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登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有效证件扫描后打包发送至kmxyrsc@163.com邮箱,(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院(系)+报考专业)。网络报名者需在领取准考证时交验以上证件。

(三)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①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上午:8:20---11:30、下午13:30--16:30,领取准考证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查看考场;

② 领取准考证地点:昆明学院人事处(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学校办公楼318办公室);

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098057。

2、笔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①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单人单座闭卷方式;

② 笔试范围:辅导员工作相关内容及本专业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

2014年6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以下能力:

① 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

② 应聘者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工作能力,以及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咨询指导的能力;

③ 应聘者的专业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① 面试时间: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26日(星期四);

②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098057。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应聘者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者、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者不得进入考场。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学校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学校将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学校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校园网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3、2014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原因,未能在学校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前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主管部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871-63160874

监督部门:昆明学院纪委

电话:0871-65098052 0871-65098053

附件1:《昆明学院二〇一四年辅导员招聘岗位及条件》

附件2:《昆明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昆明学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昆明学院二〇一四年辅导员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用人单位 岗位类型 需求专业 学历要求 需求人数
1 社会管理学院 辅导员 法学 硕士研究生 1
2 教师教育学院 辅导员 特殊教育学 硕士研究生 2
辅导员 心理学 硕士研究生 1
3 体育学院 辅导员 体育教育训练学 硕士研究生 1
4 外语学院 辅导员 英语语言文学 硕士研究生 2
辅导员 泰语 硕士研究生 1
5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辅导员 美术学(版画方向) 硕士研究生 1
辅导员 设计艺术学(服装服饰设计方向) 硕士研究生 2
6 信息技术学院 辅导员 微电子学或计算机系统结构(嵌入式系统方向) 硕士研究生 1
7 自动控制与机械工程学院 辅导员 交通运输工程 硕士研究生 2
辅导员 车辆工程 硕士研究生 1
8 城乡建设与工程管理学院 辅导员 工程力学 硕士研究生 2
辅导员 水利水电工程 硕士研究生 2
9 医学院 辅导员 人体解剖学 硕士研究生 1
辅导员 护理学 硕士研究生 2
10 旅游学院 辅导员 食品科学及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 2
辅导员 旅游管理 硕士研究生 1
合计 25

附件2:

昆明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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