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
从事行政事务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具有怒江州户籍,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不限专业和性别。
四、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制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放的工资和州人社局发放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共同组成。月工资总额不低于怒江州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六、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给本人,同时提交前述材料的复印件二份以及个人近期彩色2寸免冠正装照2张。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0日至18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报名地点:怒江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科
联系人:欧红云(州级行政中心B717室)
联系电话:0886—3888731
八、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谈评委会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根据面谈情况,由评委会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
怒江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