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18年5月以前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的高校(中专)学生;现役军人。
2、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在2015-2018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作弊的人员,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