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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迪庆日报社招聘藏文媒体采编人员公告

[日期:2017-10-05] 来源:迪庆州人民政府

迪庆日报社招聘藏文媒体采编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迪庆日报社2017年公开招聘藏文媒体采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1、面向全国五省藏区(云南、西藏、四川、青海、甘肃),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藏文类专业的高校毕业生。

2、报考人员应具云南、西藏、四川、青海、甘肃等五省(区)户籍,具有较好的藏语言表达、翻译和写作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汉藏文字处理能力。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符合所报考岗位的条件;

5、身体健康,年龄在18—35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1982年9月——1999年9月)之间的人员。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曾在以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岗位的其他人员;

4、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如有上述人员报名,请及时拨打报名监督及举报电话,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考计划和岗位

根据《关于对<迪庆日报社关于要求特殊招聘藏文采编人员的请示>的复函》(迪人社函﹝2017﹞9号)拟招聘迪庆日报社藏文采编人员2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

四、报名事宜

(一)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香格里拉市康珠大道208号迪庆日报社办公室。联系电话:0887—8224019。

3、 网络报名:考生将报名相关资料扫描发送迪庆日报社办公室邮箱,邮箱地址:1950491524@QQ.com。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提交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照片(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就业报到证》、《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要求

1、本人或委托他人报名,均需当场提供所需材料。

2、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四)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人员首先到迪庆日报社办公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2、网上报名人员网上报名结束后,在领取准考证前两天到报社办公室进行资格初审。

3、报名人员经复审合格后,报名完成。

(五)考试费用

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我单位向报考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六)领取考生准考证领取及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23日。

地点:迪庆日报社办公室

考试时间和地点经报名人员统计后,领取准考证时通知报考人员。

报名监督和咨询电话:0887-8224019

五、考试

此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2,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或实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内容:用藏文笔试藏族历史、藏族文化、藏文专业基础知识、藏语文法、藏语言文学、汉藏翻译理论、新闻基础理论及采访写作知识、时事政治。

2、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必须携带户口薄原件),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

4、笔试加分政策:根据《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发〔2003〕49号)相关规定执行。对州内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个少数民族应聘人员给予笔试加5分照顾分。(限迪庆户籍应聘人员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二)面试(或实作):

1、面试(或实作)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仪容仪表、藏语口头表达能力、汉藏口头翻译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以百分制计。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进行笔试考试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进入面试或实作。

3、面试或实作由迪庆迪庆日报社按照《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面试(或实作)实施暂行办法》(迪人﹝2004﹞14号)的规定,提出具体面试(或实作)方案,经迪庆州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由迪庆日报社组织实施面试(或实作)。

4、参加面试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岗位不足的,按笔试总成绩在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两天向迪庆日报社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否则视为违纪人员)。

六、成绩计算及相关要求

(一)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民族照顾分)×50%+面试成绩×50%;

(二)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成绩(含民族照顾分)仍然相等,则加试面试。

七、体检及招聘

(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岗位特点确定。

(二)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按规定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政协、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州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无理取闹、妨碍招聘工作、扰乱招聘秩序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已招聘人员解除招聘手续及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四)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报考人员本人的。

(二)在监督组监督下依次进行张榜公布。

(三)未尽事宜按照《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迪庆日报社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迪庆州迪庆日报社:0887-8224019

迪庆州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0887-8226003

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迪庆州人民政府网(www.diqing.gov.cn)

香格里拉网(www.xgll.com.cn)

附件:

1、2017年迪庆日报社新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迪庆日报社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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