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人员不可以报考17年普洱市事业单位?
回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 2017年6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2. 2017年6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校园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3.2014年、2015年、2016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4. 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7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5. 现役军人;
6.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 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