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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芒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日期:2017-04-20] 来源:芒市教育局

芒市教育局

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2017年春季德宏州芒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云南省德宏州教育局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通知》(德教发电〔2017〕3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证的范围和条件

凡当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且户口在芒市的中国公民或工作单位在芒市(与工作单位签订了合同并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合同见证)外地户籍人员,可依法申请并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必备的学历条件、思想品德条件、身体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条件,严格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可登陆云南教育厅网站查询)。

本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含在读本科、专科、专升本和研究生),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设置情况

(一)认定机构及确认权限

由芒市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点设置及联系方式

现场确认点设于芒市教育局,联系人:王俊,联系电话:0692— 3028685。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教师资格证申报主要流程:网络申报→现场报名→教育教学测试→领取教师资格证。

(二)网络申报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5月4日。

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上传个人正规照(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大小不得超过20KB,格式为jpg,例如:张三.jpg,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蓝色底板照,清晰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信息。

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上传个人正规照(照片要求同上),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信息。

(三)现场报名及确认

1.现场报名: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非师范类人员属德宏师专的学生到学校报名,社会人员到芒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18日至5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2.现场确认:德宏师专师范类申请人(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5日至5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将申请资料提交到芒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进行确认。德宏师专非师范类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于5月16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由学校统一将申请资料提交到芒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进行确认。

3.现场报名及确认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络填报后用A4纸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云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体检结论必须明确。

(5)户籍所在街道(社区)、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6)“二级乙等”(含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民族自治地方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地区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暂放宽到 “三级甲等”及以上测试等级证书。

(7)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小一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照片必须与网络上传照片一致。

(8)属于全日制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可不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但需提交取得本科或专科学历学习期间完整的成绩单(须有本人姓名)原件加盖公章一份和学习期间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完整)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属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需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提交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户籍或人事档案证明材料:

户籍在本州的需要携带户口薄(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非本州户籍但在本州工作的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当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见证名册;

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就读学校在籍学习证明。

四、省考成绩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关说明

根据《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我省已于2016年1月进行最后一次我省自行组织的教育学和心理学全省统一考试,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过渡期内,已取得我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可以不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直接报名参加当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规定材料齐全的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2017年起,我省不再单独组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笔试,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合格证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省考成绩不能与国考成绩相互抵用。

在我省或在其他试点省份报名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考生,只能申请参加全国教师资格面试,不能申请参加过渡期内各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提交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正规照)申报;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报名,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由于现场报名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请在网络申报时正确选择确认点。

(三)网络申报时,在填写个人信息前要仔细阅读《网上申报常见问题解答》及相关提示,在网络填报截止时间前认真核对所填信息,超过网报时间将无法更改。同时,要详细记录注册时设置的密码(输入法、中文或英文、全角或半角、大写或小写)等详细信息,下次登录时按注册时信息输入。

(四)在选择所学专业时,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一致的专业,在所有的类别中若没有与本人毕业证书专业相同的,在任何一个类别中选择相近的专业即可。申请任教学科(课程)选择时,按承担课程类别选择填写。

(五)填写个人简历时往前推三个简历段(务必要出现三个简历段),如:

起止时间单位职务证明人

200X年X月至今XX单位教师XXX

199X年X月至199X年X月XX大学学生XXX

198X年X月至199X年X月XX高中学生XXX

(六)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必须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

(七)现场报名时务必备齐需提交的材料。

(八)《思想品德鉴定表》和《云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自行在芒市教育局信息网上下载。

(九)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2.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十)测试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规定,申请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每人需交测试费180元。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工作安排

省考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时间:2017年5月20日,地点:德宏州民族初级中学。

省考教学教学能力测试由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测试方法和要求查看“德宏州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认定公告”(德宏州教育信息网:http://www.dhzjy.com)

七、教师资格证发放

7月1日至7月10日发放教师资格证书,领证人需到指定地点领取。在领到证书后,要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若有错误及时进行修改,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云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德宏州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认定公告

芒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5日

附件1:体检表.doc

附件2:思想鉴定表.doc

附件3:云南省德宏州教育局2017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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