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2004]37号)及云人[2006]5号、云人社[2009]1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社招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并符合我校具体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昆明市教场中路314号云南工艺美术学校一楼报告厅。
五、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需本人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自荐书》原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以及能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和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由我校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六、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考试分专业考试和面试
1、专业考试:满分100分,专业理论笔试占30分,专业技能考试占70分。
时间:2014年1月3日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人员进行专业理论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比例方可开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没有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
2、面试(含试讲):满分100分,其中试讲占50分
时间:2014年1月5日、1月6日
每个岗位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考试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3、考核:
专业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专业理论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考核地点:昆明市教场中路314号云南工艺美术学校。
(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不符合体检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三)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经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管理,其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若不能提供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则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政治、经济问题的。
3、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4、有其他不适合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情形的。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云南工艺美术学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云南省轻纺工业行业协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对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昆明市教场中路314号 邮政编码:650223
联系人:林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61419
监督电话:0871-65116840 杨老师
云南工艺美术学校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要求 | 招聘条件 |
服装教师 | 1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 服装相关专业毕业,有较强的手绘功底,能够熟练操作Photoshop、CoreIDRAW等设计软件,熟悉服装设计、加工工艺流程,能独立完成开发设计工作。时尚触觉敏锐,了解服装市场动态并能够及时把握服装流行趋势,设计感和创新意识强。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具备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 |
室内设计教师 | 1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 室内艺术设计相关专业毕业,掌握室内艺术设计的系统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室内设计和装修技能流程,能独立完成设计项目。能熟练使用专业所需相关软件,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具备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 |
平面设计教师 | 1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相关专业毕业,具备平面设计专业相关知识,能熟练运用Photoshop、Illustrator、3D等设计制作软件表达设计意图,懂得图形图像设计原理及输出印刷知识,能独立完成设计项目。具备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 |
音乐教师 | 1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 音乐学相关专业毕业,有良好的声乐水平和键盘演奏能力,掌握声乐、键盘教学的基本方法,具有丰富的表演和表现力,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具备教师资格证、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 |
学前教育专业教师 | 2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 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系统掌握现代学前教育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力,具有较高的学前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的业务能力,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具备教师资格证、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师 | 1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具备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 |
语文教师 | 1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 语文教育或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有较强的语言文学知识、写作知识,系统的掌握现代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具备教师资格证、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 |
法律专业教师 | 1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 法学相关专业毕业,掌握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备熟悉处理专业实务的相关能力,具备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