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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份保山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

[日期:2017-01-02] 来源:保山市教育信息网

保山市教育局2017年1月份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事项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117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5个文件的通知》(云教人﹝2016﹞27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精神和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17年1月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范围

参加2016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并在保山考区国考面试现场确认通过且缴费成功的207名考生(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统一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

二、面试地点

保山市隆阳区一中初中部(永昌街道公园小区仁寿门2号)格致楼。

三、面试所须带的材料

准考证(2017年1月2日-8日考生可在网上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顺序进入抽题室,抽题室监考员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六、面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发放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17年2月21日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模式,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考生直接通过教育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部门使用。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接受考务工作人员的核验。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隆阳区一中初中部餐厅),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置。

(三)考生要携带必要文具(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个人电脑等参加考试。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

(五)考生在得到监考教师的点名后,迅速前往面试考场。

(六)备课时,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教师询问面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者或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保山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875-2122926

保山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30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编辑: shasha51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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