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西盟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印发<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普人发〔2008〕30号)以及《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西盟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批复》(普人社复〔2013〕29号)的有关规定,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西盟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有关单位引进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详见招聘简章;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2013年6月1日以前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3年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3年11月20日止。
(二)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及电话报名。
1.报名地点: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
2.电话报名
联系人:白静;联系电话:0879-8345263;QQ:616421528。
(三)相关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采用考核和面试的方式。
1.进入考核的人员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资格审核通过。
2.考核时间: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地点在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
3.考核过程中若报名岗位出现1:1等额的无需面试,考核通过直接进入体检政审;若岗位出现1:1以上的需要通过考核和面试进入体检政审。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考核通过的或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的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
(一)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西盟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二)政审
考生的政审由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三)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盟县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五、其他要求
1.参加西盟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六、组织纪律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考试工作进程,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西盟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邀请县纪检监察进行监督检查。
附:《2013年西盟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简章》
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30日
2013年西盟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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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用人单位 | 经费渠道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目录、专业 | 学历 | 招聘条件 | 其它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专业 | 学历层次 | 学历性质要求 | 年龄 | 性别 | 民族 | 户籍 | ||||||
1 | 西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 | 全额拨款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理工学 | 建筑土木工程及管理 | 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应往届普通招生计划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2 | 西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室 | 全额拨款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理工学 | 建筑土木工程及管理 | 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应往届普通招生计划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3 | 西盟县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医药学 | 医学 | 医学检验 | 本科及以上 | 应届普通招生计划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差额拨款 | 专业技术人员 | 2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应届普通招生计划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持有国家级医师资格证的学历可放宽到专科,年龄放宽到40岁周以下 | ||
4 | 西盟县新厂乡卫生院 | 差额拨款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医药学 | 医学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应届普通招生计划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持有国家级医师资格证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
5 | 西盟县翁嘎科乡卫生院 | 差额拨款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医药学 | 医学 | 预防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应届普通招生计划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持有国家级助理医师资格的可放宽到专科 |
6 | 勐卡镇农业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管理学、理工学 | 公共管理、水利水电水工 | 国土资源管理、农业水利、水利水电 | 本科及以上 | 应届普通招生计划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7 | 翁嘎科乡农业服务中心 | 全额拨款 | 专业技术人员 | 1 | 管理学、理工学 | 公共管理、水利水电水工 | 国土资源管理、农业水利、水利水电 | 本科及以上 | 应届普通招生计划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8 | 教育系统隶属中学 | 全额拨款 | 教师 | 1 | 理工学、文史哲学 | 物理学、教育学 | 物理教育;物理现代教育技术;物理学;物理学教育;应用物理;应用物理学;原子与分子物理、物理现代教育技术;物理学教育 | 本科及以上 | 应届普通招生计划 | 35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具有高中物理教师资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