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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通知

[日期:2016-10-25] 来源:剑川网

剑川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通知

为做好2016年剑川县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网络申报及确认等相关事宜:

(一)网络申报时间:

2016年10月21日至11月15日,(特别提醒:请申请人一定要在正常上班时间进行申报和确认等相关工作,即要在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来进行相关申报工作。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系统不开放。)。因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发出《关于中国教师资格网临时关闭的通知》:于2016年10月24日—27日,中国教师资格网全天关网维护。届时,申请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将不能正常进行。

(二)申报程序:

1、教师资格认定的权限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单位)所在地的县教育局认定;

2、网络申报个人信息提交

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3、网络申报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络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打印、复印材料均要求A4纸且提交一式二份):

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此表在现场确认时领取,能力测试合格后体检);

⑸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⑹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⑺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参加全省教师资格课程考试的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应的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成绩。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⑻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半身纸质照片一张)。

(三)现场确认时间:

剑川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至11月23日,请申请人在此期间的正常上班时间(即节假日除外的工作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选择适合自己的时间来进行确认。

(四)现场确认地点:

剑川县教育局人事股(金华镇凤营小区52号)

联系电话:0872-4522073

(五)能力测试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需要参加能力测试的测试时间将在现场确认后另行安排通知。

(六)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6号)的有关规定,非师范专业考生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次180元。

二、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民族自治地方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地区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暂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在2016年10月21日至11月15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申报网站将于2016年11月15日22:00时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教育局下设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您进行现场确认,请您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按要求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

(三)申请人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因此,请申请人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网报过程中请记好自己的密码,以便登陆查阅认定信息及现场确认。请正确填写申请人电子邮箱,以便用于密码找回。

(四)现场确认时需按确认点要求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五)请您务必在网络关闭前完成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六)剑川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872-4522073

剑川县教育局

2016年10月21日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编辑: shasha51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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