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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日期:2016-10-14] 来源:临翔区教育信息网

为做好2016年秋季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凡具有临沧市临翔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临翔区的,并有意获取教师资格的人员,均可按《教师法》和《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认定教师资格必备的学历条件、思想品德条件、身体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严格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可登陆云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ynjy.cn/)查询。

二、认定范围和认定权限

(一)认定范围

具有临翔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临翔区的,并有意获取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权限

临沧市临翔区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网络申报的具体事项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每个工作日的8:00—17:00开放,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二)网络申报操作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在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申报网站将于2016年5月31日17时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2.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教育局下设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您进行现场确认,请您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按要求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

3.申请人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因此,请申请人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网报过程中请记好自己的密码,以便登陆查阅认定信息及现场确认。请正确填写申请人电子邮箱,以便用于密码找回。

4.现场确认时需按确认点要求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5.请务必在网络关闭前完成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四)现场确认事项

1.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10月12日至11月11日每个工作日的8:00—17:00开放,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2.现场确认点及联系电话

现场确认点:临翔区教育局人事股(忙令小学综合楼七楼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联系电话:3064078

3.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资料:

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⑸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⑹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⑺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全省统一考试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在完整的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⑻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彩色免冠正规照片一张)。

以上材料用资料袋装袋并粘贴封面。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申请认定人员是否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待现场确认时确定。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2016年11月18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地点:临翔区忙令小学综合楼。

五、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规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每人180元。

特此公告。

临沧市临翔区教育局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

1.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

2.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4.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封面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编辑: yangying|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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