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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贵金属研究所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日期:2016-10-04] 来源:昆明贵金属研究所

一、单位介绍

昆明贵金属研究所始建于1938年,是我国唯一从事贵金属综合性研究开发的科研院所,也是世界三大知名贵金属研究所之一,是我国贵金属新材料研究领域拥有最具备高端人才培养的基础条件和综合能力,并在云南省属企业中唯一拥有研究生培养资质的单位,在国内高校学科学位建设中,拥有最完整的贵金属专业建制和知识理论体系的科研院所。

目前,贵研全面建立了贵金属学科体系、研发体系和产业制造平台。从我国第一枚运载火箭、首次载人航天飞行,到嫦娥一号、神舟七号,贵研承担了贵金属领域内的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全面开创了中国铂族金属事业,被誉为“铂族摇篮”。

作为一家贵金属专门研究机构,贵研拥有专业特色、高水平的科研平台,这些平台包括国家级平台3个,省部级平台8个。其中,“稀贵金属综合利用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是云南省唯一一家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也是云南省仅有的三家国家重点实验室之一。国家重点实验室是我国稀贵金属“产学研”联合及专业人才培养的唯一载体平台。

1962年贵研所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至今已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拥有2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分别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1个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为工业催化。

目前,贵研所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9名,硕士研究生导师30名,在校硕士研究生47名,从国家批准招收研究生以来,先后培养了260多名冶金、材料和化学方面硕士及以上人才,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景,厦门大学教授、国家杰青、2013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谢素原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2017年我所有学术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4个,学术学位属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历学位教育。

2017年我所各专业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确定,预计共招收全日制学术硕士研究生16人,学制为3年。

注:根据学校2016招生情况,专业第一志愿上线(国家二区分数线)考生一般均有复试资格。

昆明贵金属研究所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 及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备注
统考科目 专业科目
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
01稀贵金属材料的设计与器件成型 101政治理论
201英语
302数学二
801材料科学基础 《材料科学基础》, 胡赓祥 蔡珣主编,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同等学历等考生加试科目:
①材料性能学
②金属学及热处理
02稀贵金属计算材料
080502材料学
01稀贵金属合金的设计、相变、凝固及成形 101政治理论
201英语
302数学二
801材料科学基础 《材料科学基础》, 胡赓祥 蔡珣主编,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同等学历等考生加试科目:
①材料性能学
②金属学及热处理
02低维稀贵金属材料
03稀贵金属精密合金
04稀贵金属复合材料
05稀贵金属电子材料
080603有色金属冶金
01稀贵金属高效富集技术 101政治理论
201英语
301数学一
802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第四版,上、下册),傅献彩等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限本科及以上学历
02稀贵金属非常规溶解
03稀贵金属冶金过程中的化学制备技术 803无机化学 《无机化学》(第三版),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04稀贵金属冶金过程中的化学分析技术 804分析化学 《分析化学》(第四版),武汉大学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081705工业催化
01环境催化 101政治理论
201英语
302数学二
802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第四版,上、下册),傅献彩等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限本科及以上学历
02化工催化 803无机化学 《无机化学》(第三版), 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注:所有专业研究生培养方式均为联合培养,详见招生章程十一、学费、助学金及学习条件。

三、报考条件

报考我所学术型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学历符合(3)、(4)条的考生可报考我所部分专业,具体请参看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同等学力的相关说明:

1、同等学力是指具有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且在2014年9月1日前颁发的),截止2016年9月1日已经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具有相当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考生;含成教、自考、夜大、网络教育等形式的专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3、同等学力考生而在报名时未如实填报同等学力情况,进入复试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报名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点的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请各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所各专业报考条件(包含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信息对学历等方面的要求),现场报名后,我所将对所有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律不准考!

对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或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所将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2016年12月14日-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业务课一(150分)、业务课二(150分)。

具体考试科目请查阅我所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国家统考科目有: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1数学一、302数学二,其他均为我所自命题考试科目。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具体要求以准考证上规定为准。

(六)成绩公布后,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以按照我所公布的成绩复查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出复查申请,我所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七、复试、调剂

我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期间进行。

1、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所属于二区,复试分数线参照国家线二区线。

2、我所调剂信息将于国家线确定后公布于研究生院网站或者中国研招网上,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3、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登录个人邮箱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见考生复试通知书)。我所对报考资格的复审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我所将采取专业英语笔试和综合面试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1:1.2-1:1.5)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等。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主干课。

5、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合格者,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为50%。

6、各专业的复试方式、科目、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复试差额比例等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届时将公布在我所研究生院网站上。

八、体检

所有考生均需在复试期间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见复试通知书要求。体检医院为延安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所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2016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所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所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有关的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学费、助学金及学习条件

1、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一定学费。

学费标准将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2、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研究生。覆盖面60%以上。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奖励标准:每年1名以上硕士研究生,每生2万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2)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省政府出资设立。奖励标准:每年2名以上硕士研究生,每生1万元。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3)学业奖学金:由所拨款,每学年评审一次。评选范围包括昆明贵金属研究所基本修业年限内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标准和等级为:一等奖3000元/人/年;二等奖2000元/人/年;三等奖1000元/人/年。

3、所助学金:资助对象为纳入我所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研一每生每年6120元,研二以后每生每年6720元。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4、研究生评优:每学年开展省级优秀毕业生、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硕士毕业论文等各项评选工作,评优名额占比达45%。奖励标准: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三好生每生每年600元,省级优秀硕士论文每生每年1000元,优秀研究生干部每生每年500元。

5、研究生劳务费:按照基金和项目现行政策,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表现情况,给研究生发放劳务费。

6、福利

享受昆明贵金属研究所在职职工福利性质的部分补贴及相关待遇。

(1)福利中餐:为研究生设立了福利中餐,福利中餐按统一标准;

(2)节日活动费:每逢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节来临前夕,为研究生发放节日活动费,发放标准:每生每年700元以上;

(3)探亲路费:每生每年报销一次春节往返探亲路费,具体标准按照《昆明贵金属研究所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

7、住宿

研究生统一入住研究生公寓(2人间宿舍),免收住宿费,入住须交300元押金。研究生公寓配套有线电视及网络接口,卫生费每生每月10元,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另计。

8、学习条件

(1)公寓提供免费宽带。昆明贵金属研究所信息中心免费提供电子阅览,图书文献查阅和借阅。

(2)公寓二楼设有各年级自习室、会议室、研究生办公室和博士后办公室等。

9、培养方式及就业

(1)培养:新生报到入学经考核选拔后,将派往昆明理工大学、中南大学、厦门大学联合培养1年,共享高校优势资源。

(2)产学研:研二以后,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和事业部学习锻炼,承担产业科研任务。

(3)就业:毕业生经考核优先推荐留贵研就业。昆明贵金属研究所多年来年终就业率一直保持100%。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所不承担责任。

2、我所已指定参考书目,有关专业、研究方向具体内容相关问题,请考生致电咨询。

3、若教育部2016年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所将按照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所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十三、联系方式

昆明贵金属研究所代码:86401

联系部门:昆明贵金属研究所人事部,联系人:宋林洁、李忆萌

地 址:云南省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988号

邮政编码:650106

电话(传 真):0871-68310537

网 址:http://www.ipm.com.cn 邮箱:liyimeng@ipm.com.cn

内容若有变更,请以我所网站上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欢迎报考我所并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昆明贵金属研究所人事部

二〇一六年九月

我要咨询或发布信息| 编辑: yangying|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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