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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巧家县2016年县城规划区内学校选调公告

[日期:2016-07-22] 来源:巧家教育网

巧家县2016年县城规划区内学校教师

和教科中心教研员公开选调公告

为解决县城规划区内部分学校教师和教科中心教研员不足问题,结合空编及岗位需求情况,根据《巧家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试行)》(巧政办发〔2015〕42号)和《巧家县教育系统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试行)》(巧教通〔2016〕50号)文件精神,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教师和教研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的原则;坚持回避制度的原则。确保选调工作严密、高效、有序开展。

二、选调名额及岗位设置

(一)选调名额

巧一中5名,巧二中6名,巧三中6名,巧四中4名,新华小学6名,白鹤滩镇中心学校7名,附小3名,职业高级中学3名,县幼儿园2名,教科中心9名,共51名。

(二)选调岗位设置如下:

1.高中

2.初中

3.小学

4.职业中学和县幼儿园

5.教科中心

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地理、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前教育教研人员各1名。

三、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二)2015—2016学年教师综合考核评价居本校前50%,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及以上。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立案调查,或受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的,不得参加选调;涉嫌违反党纪、政纪正在立案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的,不得参加选调。

(四)参加县城规划区内学校教师选调的学历、教龄和教师资格等条件。

1.报考高中教学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在我县乡镇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附中)工作满3年及以上(即2013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或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在我县乡镇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附中)工作满5年及以上(即2011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2.报考初中教学岗位要求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或师范类全日制专科学历,专业对口,在我县乡镇学校工作满3年及以上(即2013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3.报考小学教学岗位要求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我县乡镇学校工作满3年及以上(即2013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不限专业,报考小学英语、体育、美术岗位需专业对口。

4.报考职业高级中学体育教学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在我县乡镇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附中)工作满3年及以上(即2013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或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在我县乡镇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附中)工作满5年及以上(即2011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5.报考职业中学、县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我县乡镇学校工作满3年及以上(即2013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学前教育或幼教专业(职中岗位可放宽到音乐或舞蹈专业),具有幼教及以上教师资格。

(五)参加教科中心教研员选调的学历、教龄和教师资格等条件。

1.报考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地理教研员岗位要求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研员岗位要求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学前教育教研员岗位要求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幼教及以上教师资格。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即2013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

2.年龄限40岁(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

3.报考中学语文、英语和学前教育教研人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英语教研人员岗位要求口语达国家六级及以上水平;其它科目教研人员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4.参加过2013年、2014年、2015年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课堂教学竞赛或“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晒课活动获省级一、二、三等奖或市、县级二等奖及以上。

(六)身体健康,具备胜任教育教学或教研工作的身体条件。

(七)特岗教师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者不得参加选调;参加教师招聘时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四、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县城规划区内学校教师选调办法

采用笔试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总成绩=笔试成绩+量化考核得分。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按层次分学科报名考试,只填报选调岗位层次(高中、初中、小学、职中、幼儿园,其中报考巧家三中岗位者按高中层次报考,选调后由学校考核考察确定安排初中或高中教学岗位)和学科。各选调岗位按照报名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笔试,报名低于1:3比例的选调岗位,削减选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笔试考试范围为现行高中、初中、小学教材(报考巧家三中岗位者按高中层次报考,参加高中科目笔试)。幼儿园和职业中学学前教育岗位考试范围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当前国家幼儿教育政策法规。小学体育、职中体育、高中体育岗位考试范围为现行初中体育教材。按层次分专业学科笔试。

笔试由教育、人社、纪检监察人员临时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封闭命题、制卷和阅卷。

2.量化考核。按照各选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量化考核人员。若出现所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并列进入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的内容和分值如下:

(1)学历。本科1分,研究生及以上记2分;报考英语岗位具有英语口语八级证书者记2分;

(2)教龄。以5年教龄为基数(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每多任教一年记0.3分(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半年以下不计分),最高不超过6分。

(3)年度考核。近3年内(2013年、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为优秀者,每年优秀记1分,最高3分。

(4)教学成绩。2013—2014学年、2014—2015学年、2015—2016学年毕业班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相同)单科成绩在全县排名记分:第一名5分,第二名4.5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5分,第五名3分,第六名2.5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5分,第九名1分,第十名0.5分。只记其中一年最高分,不累计记分。

(5)教师综合考核。2015—2016学年教师综合考核评价居本校前5名计分: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分,第五名1分。

(6)教学竞赛。在2013年、2014年、2015年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或“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评选中,获国家级优课名师记6分、省级优课名师记5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4分、3分,获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记4分、3分,获县级特、一、二等奖分别记4分、3分、2分(报考人员须提供获奖文件,多次获奖不累计记分,计最高分)。

(7)表彰(教学竞赛除外)。2014年、2015年、2016年荣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计分(报考人员须提供获奖文件),分别为国家级3分,省(部)级2分,州(市)级1分,县(处)级0.5分,只记最高分,不累计记分。

3.确定拟选调人员。各选调学科根据笔试和量化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出现所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以量化考核分值高者胜出;若量化考核分值也相同,加考面试。

4.选岗。拟选调人员,按岗位学科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具体学校,若有放弃,在进入考核人员中依次递补。选调学校确定,经领导组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二)教科中心教研员选调办法

采用笔试、计算机操作和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写作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总成绩=笔试成绩(50分)+计算机操作和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写作考试成绩(50分)+量化考核得分。

1.笔试(满分100分)。符合选调条件人员,按岗位进行报考。各选调岗位按照报名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笔试,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该选调岗位。

报考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地理教研员岗位选调,笔试参加县城规划区内高中层次相应学科笔试;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研岗位选调,笔试参加县城规划区内小学层次相应学科笔试;报考学前教育教研岗位选调,笔试参加县城规划区内幼儿园和职中学前教育岗位科目笔试。

笔试由教育、人社、纪检监察人员临时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封闭命题、制卷和阅卷。

2.计算机操作和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写作(各50分,满分100分)。

由教育、人社、纪检监察人员临时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进行封闭命题、制卷和阅卷。由3个专家共同命题和阅卷。

各岗位选调人员参加同一份试题考试。

3.量化考核。

按照选调岗位,根据笔试和计算机操作和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写作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量化考核人员。若出现所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并列进入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的内容和分值如下:

(1)普通话达一级甲等记3分、一级乙等记2分,英语口语达国家八级记2分。

(2)在2013年、2014年、2015年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或“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评选中,获国家级优课名师记6分、省级优课名师记5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分、4分、3分,获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记4分、3分,获县级特、一、二等奖分别记4分、3分、2分(考生须提供获奖文件,多次获奖不累计记分,计最高分)。

(3)经市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每年记1分、名师工作室成员每年记0.5分。

(4)2014年、2015年、2016年教研论文在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主办刊物上发表的,分别记2、1.5、1分(不累计记分,计最高分)。

(5)2015—2016学年教师综合考核在本学校前5名的,分别记5、4、3、2、1分。

(6)表彰(教学竞赛除外)。2014年、2015年、2016年荣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记分(报考人员须提供获奖文件为依据),分别为国家级3分,省(部)级2分,州(市)级1分,县(处)级0.5分,只记最高分,不累计记分。

4.确定拟选调人员。各选调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出现所需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以量化考核分值高者胜出;若量化考核分值也相同,加考面试。若有放弃,在进入考核人员中依次递补。

选调岗位确定,经领导组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三)对本次公开选调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各学校和教科中心要结合实际制定试用期考核办法,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调回原学校。为了稳定教研队伍,本次公开选调教研人员在今后工作中原则上不予调换岗位。

五、报名、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供材料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巧家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提供材料:报名时提供起始学历和当前最高学历的毕业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获奖文件)、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经学校审核签字盖章的《巧家县2016年县城规划区内学校教师选调报名资格审查表》或《巧家县教育局教科中心教研员选调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近期白底彩色1寸免冠证件照1张、书面承诺书。

4.报考人员须亲自到县教育局招考办进行信息采集。

5.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领取准考证地点:巧家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6年8月16日。上午9:00—11:00,同步进行县城规划区内学校和教科中心选调人员笔试考试;下午2:30—5:00,进行教科中心选调人员计算机操作和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写作考试。

2.笔试地点:巧家县第二中学。

(四)考核时间、地点

1.考核时间:2016年8月17日。

2.考核地点:巧家县教育局。

六、相关要求

(一)认真履行职责。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教师选调工作中,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服从统一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所有参加本次选调工作的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巧家县2016年县城规划区内学校教师和教科中心教研员公开选调实施方案》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报考费。报考费按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七、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为接受社会监督,相关选调公告、公示信息均在巧家教育网、巧家新闻网(白鹤滩之窗)等媒体上发布,除选调公告公示7天以上外,其余公示期一律为3天。请报考人员关注相关媒体发布的信息。

监督举报电话:7120716、7121042、7124117

八、本办法由巧家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巧家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1日

附件:1.承诺书

2.巧家县2016年县城规划区内学校教师选调报名资格审查表

3.巧家县教育局教科中心选调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下载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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