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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教育局2016年公开选调教研员公告

[日期:2016-07-11] 来源: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加强迪庆州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更好地发挥教研工作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作用,迪庆州教育科学研究所拟向全州公开选调1名中学英语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中学英语学科教研员1人。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选调办法

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公布岗位、公开报名考试,择优考察录用的办法。

四、选调范围

全州高中、初中学校在职在编英语教师及各县(市)英语教研员。

五、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二)具有本专业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书育人实绩突出,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在学科教学及研究方面有建树。

(三)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策划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教育信息技术。  

(四)工作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教师10年以上教学经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男性年龄在40周岁(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性年龄在35周岁(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省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文确定的);本学科课堂教学竞赛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本学科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在州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及以上(取得国内统一刊号的刊物,增刊、专刊、副刊、特刊不属范围);主持完成州级课题研究或参与省级以上课题研究1项及以上(省级及以上课题组成员排名在前三位)。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填写《迪庆州教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审批表》一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英语专业)、教师资格证、教师职称资格证、教学经历证明及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2张,迪庆州2016年度公开选调教研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及单位证明(内容包括是否同意报考及证明参加工作年限、教育教学工作年限等)一份,报送州教育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21日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州教育局选调工作办公室(香格里拉市长征大道21号州政府大院州教育局内)。

4、如果选调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3,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由州教科所和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教育改革与发展相关政策知识占40分;中学英语专业知识占6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须于7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迪庆州教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0887-8224736)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迪庆州教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笔试成绩在迪庆州教育网站(http://www.dqzjy.com/)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评课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5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面试人员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依次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80分为合格成绩(含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则不得进入后续考试程序。

若遇面试人员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一次,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两天。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进行差额、等额面试。

3.教育教学业绩评价

教育教学业绩评价由公开选调教研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主要由学习经历、业务水平及工作业绩三大部分构成。主要考核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等。

4、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教育教学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教育教学业绩评价×10%。笔试、面试和教育教学业绩评价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按选调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教育教学业绩评价人选,教育教学业绩评价标准附后(附件3)。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公开选调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

根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州教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领导小组同意,报州人社局审查核准,按规定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统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4)执行。若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80分),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

公开选调教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调人员名单,经州教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领导小组同意,按相关要求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核准后,在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http://xxgk.yn.gov.cn/Z_M_003/?departmentid=8977)、迪庆州教育网(http://www.dqzj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七、纪律要求

(一)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文件通知、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xxgk.yn.gov.cn/Z_M_003/?departmentid=8977)、迪庆州教育网站(http://www.dqzjy.com/)发布,相关表格可从上述网站下载。

(二)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三)选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迟到15分钟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选调人员填写的电话联系方式经多次联系不通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违反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选调人员有直系血缘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七)选调工作由州人社局和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226003;8224736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迪庆州教育局、教科所联系人:

和银华电话:822206313988711256;

施爱华电话:828884518987977999。

附件:

1、迪庆州教育局选调教研员报名审批表.doc

2、迪庆州2016年度公开选调教研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3、教育教学业绩评价表.xls

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5、体检表.doc

迪庆州教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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