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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招生免试入学实施方案

[日期:2016-06-29] 来源:瑞丽教育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及《云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教基〔2014〕5号)、瑞办发〔2015〕20号《中共瑞丽市委办公室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丽市城区小学推行联盟办学实施方案(试行)>等三个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好上学、上好学”的需求;依法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义务教育的基础性、公益性、公平性,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适龄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016年内,凡在我校片区内的毕业生,不分性别、民族、地域、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都将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因身体原因申请缓学、免学的,应当附具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延缓或免予入学。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告知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切实做到所有涉及义务教育招生的信息、内容和操作程序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免试入学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

通过推进教育招生改革,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保障全体适龄少年按时就近入学,保证每一位适龄少年有学上。

三、招生事宜

(一)招生计划

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2016年计划招收24个班,招生1200人,其中包含面向全市各乡镇自主招收20人,其余1180人按户籍、片区分批次、比例进行招录。

(二)招生范围

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面向本校招生片区统一招生的同时,划出一定指标面向全市各乡镇自主招收20人。由于户育中心小学毕业生到市区就读路途较远,根据就近入学原则,户育中心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到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瑞丽市第二民族中学、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或瑞丽第四民族中学就读。

(三)招生办法

按照国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有关“优质初中要纳入多校划片范围。多校划片学校,先征求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的文件精神,根据我市8所小学毕业生填报就读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和瑞丽市民族中学的志愿进行招录。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实行分批次、按比例的方式进行招录。

招录批次和指标

2016年计划招收24个班,招生1200人,其中包含面向全市各乡镇自主招收20人,其余1180人按户籍、片区分批次、比例进行招录。

第一批,招录本市户籍片区内适龄少年,报名持户口本、社区证明、小学毕业证原件。(全部招录友谊社区、兴安社区、麓川社区、勐龙沙社区、瑞丰社区、目瑙社区、卯相社区、勐卯村委会、姐岗村委会,银河派出所、勐卯派出所、瑞宏派出所户籍的生源。招录姐告户籍生源、户育乡户籍生源,勐立村委会户籍、南桑村户籍生源,上弄安、新光村民小组生源。姐勒村委会的允岗村民小组生源自愿选择瑞丽第一初级中学、瑞丽市民族中学和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就读。)

第二批,招录在勐卯小学、姐岗小学就读的原农场各分场、弄岛镇、姐相乡、勐秀乡、畹町镇、勐卯镇姐勒村委会的毕业生。报名持户口本、小学毕业证。按比例随机派位。

第三批,招录片区内外来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持户口本、暂住证、社区证明、小学毕业证、有房产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有经营区持经营许可证。(招录友谊社区、兴安社区、麓川社区、勐龙沙社区、瑞丰社区、目瑙社区、卯相社区、勐卯村委会、姐岗村委会外来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按比例随机派位。

第四批,招录在勐卯小学、姐岗小学就读的外籍和无户口毕业生源,报名持本国公民身份证明、小学毕业证、家庭户口本。按比例随机派位。

按照以上招录顺序,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首先启动第一批次招录,对第一批次招录后的剩余招生指标严格按比例启动第二批至第四批随机派位招录工作;在按比例分批录取过程中,当录取到某一批次适龄少年仍有剩余指标时,则该批次适龄少年剩余招生指标滚入下一批招生指标。对于双胞报名进行一人一号登记发放随机派位通知单,并在报名表和报名公示表上注明。在随机派位上双胞裹成一份抽签单,进行随机派位。

同时,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和瑞丽市民族中学在结束所有城区中学招录工作后,还将启动第二轮招录工作,主要招录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按批次、比例随机派位后未被招录的学生生源。

本招生方案涉及的三所城区中学,即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和瑞丽市民族中学,限定每生只许填报一所学校,如发现同时填报2所及2所以上学校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参加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和瑞丽市民族中学第二轮招生工作报名的除外)

为减轻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压力,鼓励划定为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少年在随机派位前自愿选择除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以外的初中学校就读,随机派位结果产生后将不再对学位进行调整。

(四)招生工作步骤

1.7月10日8:30至17:30,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和瑞丽民族中学同时启动招生工作。

(1)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到原毕业学校(小学)领取《招生报名表》,正确填写基本信息,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到相应职能部门窗口,对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盖章。

(2)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和《招生报名表》到所属招生片区的学校报名。

2.7月12日—14日,根据汇总结果公告各批次报名人数、名单和招录比例,并接受举报和来访。

3.7月16日8:30,进行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入学随机派位工作,同时通过媒体公示新生名单。

4.7月17日,发放第一批录取学生入学通知书。

5.7月17日,瑞丽市第三民族中学和瑞丽市民族中学第二轮招录工作,主要招录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按批次、比例随机派位后未被招录的学生生源。

6.7月23日,发放第2—4批录取学生入学通知书。

(五)生源户籍、证件时间界定

2016年初中划片招生的户籍界定时间为2016年3月1日前(含3月1日),2016年3月1日后转移的户籍视为户籍转出地招生对象,但组织或人社部门批准的正常工作调动的除外。暂住证、经营许可证认定时间为2016年7月1日以前(含7月1日)。

(六)学籍管理

学生学籍按实际就读校区办理。从2015年8月起,学校、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不再办理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第三民族中学和民族中学之间学生学籍转入转出手续。

四、保障措施

相关政策

1.对因公牺牲的军人及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军人及警察子女,以及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经相关部门认定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后可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内自由选择就读学校。

2.军人子女、驻德宏州内的军人子女、驻德宏州外的军人子女,且有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瑞丽居住的,包括解放军、武装警察和公安现役部队军人的子女,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可自由选择学校就读。

3.为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在职在岗的教师子女可自由选择学校就读。

4.每户家庭中(含重组家庭)有2人及2人以上同时毕业的小学生,需要参加按批次随机派位确定就读学校的,可自愿由1人作为代表参加随机派位,随机派位指标递减1人。

5.根据州、市鼓励投资政策,在我市一次性投资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者,经招商部门确认后,其法人代表子女可纳入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第一批次招录。

6.个体工商户在上一年度持有国税、地税纳税总合在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完税证明,其子女可纳入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第一批次招录。

7.市内企业、公司在上一年度持有国税、地税纳税总合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完税证明,其法人代表或工商部门认定的原始股东子女可纳入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第一批次招录。

8.因瑞畹同城化,畹町调入瑞丽工作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可纳入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第一批次招录。

五、工作要求

(一)为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入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市纪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监督力度,对不按随机派位确定的校区入学、中途在两校区之间变相变更就读方式或学籍等违反免试入学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二)按照本方案做好管理、监督、解释工作,严禁在制定的招生规模及班额设置上(每班不突破50人)扩大招生;严禁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收费;严禁在新生入学后违规向学生家长收取相关费用或物品。市委市政府督察电话:4112426,4119236。市政府信访室电话:4115635。学校咨询电话:4122427。市教育局咨询电话:4141432。

(三)各初中学校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招生工作步骤开展。严格按照招生报名时间报名,逾期未报名的学生,开学后自行到除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以外的城区初中报名。

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

2016年6月25日

附件:1、2016年城区初中招生报名表.xls,2、2016年城区初中招生报名表 (样表).xls

2016年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7月10日前 到各自小学领取《招生报名表》,持所需报名材料到相关部门盖章。 家长自行完成
7月10日 8:30-17:30 持相关材料和《招生报名表》到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报名。 在相应窗口验证、登记
7月12日-14日 公告各批次报名人数、名单和招录比例 校门口公示
7月16日8:30 第2—4批次随机派位 现场抽签
7月17日 发放第一批次录取学生入学通知书。 凭《抽签单》副券领取
7月17日 三中、民中第二轮招录工作 抽签未中的
7月23日 发放第2—4批次录取学生入学通知书 凭《抽签单》副券领取
9月1日8:30 新生入学报到

2016年瑞丽市中小学招生工作

相关单位盖章联系人电话

1、瑞丽市政法委 林国栋 13170694808 4144616

2、瑞丽市住建局房产股 陈发明15894406440 6661435

3、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勇18108896616 4141385

4、瑞丽市工业和商务局 李雪东18988241867 4141253

5、瑞丽市国税局 车 敏13988261361 4152619

6、瑞丽市地税局 罗雪 18306925167 4120626

7、瑞丽市人民武装部 杨建13578278820

8、社区

友谊社区4126266 朱主任13987029303

兴安社区8899161 李永红主任13988292199

麓川社区8889562 苏明凤

勐卯村委会4141104 肖平13988263221

姐岗村委会4141366 叶万留主任13887861799

卯相社区4150839 韩主任13578232794

勐龙沙社区4110612 张艳主任13308828618

瑞丰社区8898027 尹南副主任13988216377

目瑙社区6999066 李江蓉15887533555

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监管股关于房屋登记或《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情况查询告知书

一、查询要求

为配合好瑞丽市2016年招生工作,此次房屋登记或《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情况查询仅限于入学学生名下或入学学生父母名下的房屋。(注:入学学生爷爷、奶奶、伯伯、阿姨等其他亲属名下房产的查询不予受理。)

二、查询地点

瑞丽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二楼住建局房产服务窗口。

三、材料准备

1、申请学生及父母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子女户口册、子女出生证复印件一份,并带原件比对。(若上述证件不能父子或母子关系的必须到所在社区、村民小组、派出所出具父子或母子关系的证明一份)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

联 系 人:陈发明

联系电话:0692-666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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