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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县委党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16-06-03] 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宁县委党校二〇一六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晋宁县委党校位于晋宁县昆阳街道环城西路118号,是中共晋宁县委下属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培训轮训晋宁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承担县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举办的各类专题研讨班,负责全县公务员培训的教学管理工作。现因工作需要,201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招聘条件
晋宁县委党校 教师 2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政治与思想品德教育、政治与法律教育、政治理论、行政学、法学、法学理论、社会学、历史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4-2016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1日至6月25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晋宁县委党校 (晋宁县昆阳街道环城西路118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表(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小1寸近期彩照2张(注明姓名);

(5)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报名时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的应聘人员,须签订书面承诺书1份。

5.联系人:施女士联系电话:0871-67892215

(二)报名要求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我县一个岗位,否则将取消考试、考察、体检及聘用资格。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2.由报考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限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晋宁县委党校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学科设置参照《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①时间:2016年7月4日至7月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②地点:县委党校办公室(晋宁县昆阳街道环城西路118号);

③联系人:施女士联系电话:0871-67892215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考试科目和范围:主要围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综合知识,时事热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党史,党建,业务技能知识考核;

3.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晋宁县委党校

方式:查看各类证件原件

所需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明、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同意报表证明(在职人员提供)原件。

联系人:施女士联系方式:0871-67892215

3.考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

4.考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施女士联系电话:0871-67892215。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如笔试成绩仍然并列时,追加面试试题1题,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县委党校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含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县委党校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县委党校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晋宁县委党校:0871-67892215

纪检监察部门:0871-67892287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801858

中共晋宁县委党校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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