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部门工作需求,报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6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未就业毕业生;
2.不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市外报考者必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
3.为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充分体现机会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对部分岗位专业要求不作特别限制的可不限制专业。
4.为加强军政军民关系,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经研究市安排出一定招聘计划数定向招聘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对从事少数民族事务工作的事业单位招聘,可安排出一定招聘计划数定向招聘少数民族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符合报考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岗位:共计65个岗位,其中,教育18人、卫生12人、乡镇事业单位31人、其他行业4人,具体见附表。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24日至25日
(二)报名地点: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原临沧市人事局人才市场一楼大厅)
(三)报名费用:
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笔试分为《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两科,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四)报名方式:
1.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有学位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小1寸照片。属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报考者还需提供报考证明(由驻临部队随军家属配偶所在部队政治部开具证明,经临沧军分区政治部统一审核签章)。
2.报名时先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招聘简章》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临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三、考试方式、内容范围和时间地点
(一)考试内容:我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考试两轮。
1.第一轮公共科目笔试(满分200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分为《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分值200分。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考试大纲为依据,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前辅导培训。
2.第二轮专业技能考试(满分100分):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进行,具体考试内容根据岗位情况待定。
(二)考试方式:
1.公共科目考试:采取笔试(闭卷)。
2.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至少一种以上考试方式形式进行。
(三)考试时间:
1.公共科目考试: 于2012年9月23日上午8:30至11:30进行。
2.专业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公共科目考试相关事宜:
1.公共科目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2.准考证的领取:考生请于2012年9月17日至9月21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园林北巷4附1号,凯龙电子城旁)。
3. 公共科目考试后的阅卷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试成绩将于10月2日公布,考生分数查询可登录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incang.gov.cn/)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由于特殊原因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必须于2012年10月9日前将《毕业证书》原件提供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否则将取消专业技能考试资格。
(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每个岗位的招聘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对紧缺急需专业达不到比例的需经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方可开考。
(四)公共科目笔试后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专业技能笔试人选;对进入专业技能笔试的人选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方能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第二轮考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五)各事业单位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可以免笔试进行招聘;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本科学历以下岗位的免笔试,笔试成绩按报考其岗位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的平均分计算。
(六)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 人:王维菊
咨询电话:2166462
附:
3.临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临沧市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