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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富宁县城区学校(园)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日期:2015-07-31] 来源: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

为满足城区学校、幼儿园扩容提质的需求,今年我县城区学校、幼儿园拟面向城区外学校选调教师 100人,为使选调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单位

富宁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新华镇中心学校(力追完小、格当完小、腊拱完小、旧腮完小、坡地完小、那乐完小、曙光完小、岩纳小学)。

二、公开选调人数及岗位

三、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面向全县乡镇公办学校,2012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身体健康的在职在编教师。特岗教师必须是2011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转入当地编制后的方可报考。高中教师面向各乡(镇)中学(含二中、三中)选调。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和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工作表现好,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当年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或正在立案调查的不能报考)。

(三)参选高中教师岗位的须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对应,并具有高中及其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参选小学教师岗位的须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参选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前教育(幼儿园),小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及其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参选汽车维修、锅炉工等其他岗位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报考者现在岗位在中学的,只能报中学对应的岗位,报考者现在岗位在小学或幼儿园的,只能报小学或幼儿园对应的岗位,小学音乐可报考小学、幼儿园音乐、学前教育岗位(含职中),小学美术、信息技术可报考小学、幼儿园美术、信息技术相对应岗位)。

(四)参选中学教师岗位的教学成绩,近三年在中考、县学年末统测中至少有一次名列县前八名(县二中有高中教学经历满一年以上提供高考、会考或学年末成绩,高考和会考成绩三年当中没有出现倒数一、二名的,跨初高中年级任教的,可以任选对应成绩报名),参选小学教师岗位的教学成绩近三年在县学年末统测中至少有一次名列乡(镇)前四名。中考、会考、学年末统测或未统测科目的成绩由县教研室、招办或学校出示相关证明(教学成绩,必须是2012年秋季至2015年春季学期学年末统测成绩,但初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2012年春季考的作为2013年中考成绩以此类推,非考试科目由学校出具任课证明)。

(五)县一中语文、数学、英语和县民中英语、地理、物理、政治、历史岗位同时面向新华中学教师开考,但参选教师必须在新华中学服务期满3年及其以上,近三年中考、学年末统测成绩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至少有一次名列前二名(同时任两个班及其以上的,成绩取所任班级的平均分)。新华镇小学(含完小)报考城区学校相应岗位的教师,必须在新华镇相应小学服务期满3年及其以上,新华镇中心学校小学本部教师近三年教学成绩在县学年末统测中至少有一次名列本部同年级前二名,新华镇完小及其以下教师的教学成绩近三年在县学年末统测中至少有一次名列新华镇前四名。

(六)新华镇中心学校教师参与城区学校选调,出现空岗的,从本次选调中学、小学阶段同一学科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空一补一的原则顺延到新华中心学校相应岗位(顺延尊重其本人意愿)。一旦出现无顺延空缺岗位的,按同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再次启动第二次面试,确保新华中心学校教师足额按时正常开学(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七)参选高中教师岗位的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国民教育英语过八级本科学历的免笔试。

(八)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校一个岗位,请各位考生谨慎选择,一经填报交表,不得改动。

(九)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变动,到新单位实行按岗聘任,会出现高职低聘的情况。

(十)根据云工改〔2006〕3号文件精神,在乡镇(除新华镇外)工作不满五年调入城区的,取消一级薪级工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日上午8:00时至8月5日下午17:30分结束。

2.报名地点:富宁县教育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6125007。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须填写《2015年富宁县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提交教学成绩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荣誉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半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由富宁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相关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三)考试方式。笔试、面试、量化考核(笔试满分40分,面试满分50分,量化考核满分10分,量化考核只针对进入面试人员)无免笔试参与选调的岗位,参与选调的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加量化考核成绩等于总成绩;有免笔试选调的岗位,取该岗位和学科笔试考生的最高笔试成绩作为免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加考核成绩等于总成绩。(1)笔试工作和量化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2)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

1.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8月8日。

(2)笔试地点:富宁县职中。

(3)笔试时间:2015年8月11日上午9:00-11:30。

(4)公布笔试成绩时间:2015年8月11-12日。

(5)笔试内容:以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卷面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报考高中岗位的,高中专业知识占80%,初中相应专业知识占20%;报考小学语文岗位的,考小学语文专业知识占80%,小学数学知识占20%;报考小学数学岗位的,考小学数学专业知识占80%,小学语文知识占20%;报考幼教和其他岗位的,只考相应的专业知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与选调数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免笔试的人员不受比例限制。

(1)面试方式:讲课或专业技能展示,时间20分钟以内,满分50分。

(2)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8月13日。

(3)面试地点:中学组在县职中、小学组在县一小、幼教组在县二幼。

(4)面试时间:2015年8月14日早上8:00正式开始面试,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量化考核

进入量化考核人员必须于2015年8月15日17:30前提交量化考核相关计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2015年8月15日至16日,考核组对选调人员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满分10分,其量化考核内容和分值如下:

(1)教龄(1分)。每年0.1分,最高记分为1分。

(2)教学成绩(6分)。中学教学成绩近三年县级及以上学年末统测获第一名6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第五名2分,第六名1分,第七名0.5分,第八名不计分;小学教学成绩近三年县学年末统测获乡镇第一名6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不重复记分,以最高名次记分)。

(3)表彰奖励(3分)。近三年来荣获优秀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少队辅导员、教学竞赛、优秀共产党员等各种表彰奖励。国家级奖励3分、省级2.5分、州级2分、县级1.5分、乡镇级1分、校级0.5分(不重复计分,以最高级别奖励记分)。论文获奖不列为表彰奖励范围。

(四)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云南省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2015年8月18上午8:00统一到富宁县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复检,体检费按有关规定由本人支付。

(五)公示

在富宁政务网上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关责任人在学年履职考核中评定为不合格。空缺岗位,从总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选调

经公示考察无异议后,报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调动。

五、纪律与监督

(一)时效:选调工作期间,在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笔试、面试、考核及其它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参选人员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进行监督或举报,监督举报电话:6128307。

六、未尽事宜由富宁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125007。

附件:2015年富宁县城区学校(园)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富宁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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