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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德宏州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日期:2015-06-05] 来源: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及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文件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德宏州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5年全州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71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

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教育部门认可学历的毕业生、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内(即1980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的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所设岗位的学历要求,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持有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教师岗位(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可相互通用)。如有教师资格证填写任教学科不明确的则以毕业证所填写专业为准。

(五)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持有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填写的专业学科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学科一致;报考小学幼儿教学教师岗位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学前教育毕业证,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英语、心理学、信息技术(计算机)学科教师岗位的考生持有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填写的专业学科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学科一致,除上述学科岗位的其他小学学科教师岗位一律不限专业学科;报考幼儿园幼儿教学岗位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学前教育毕业证,报考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英语、心理学、信息技术(计算机)学科教师岗位的考生持有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填写的专业学科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学科一致。

(六)具备拟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参加2015年德宏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选优、引进研究生、特岗教师)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毕业生。

(三)2015年6月5日(含5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四)2010年以来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六)在服务期的特岗教师。

五、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实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6月14日至6月19日(报名情况每天公布一次,于次日上午12时以前在报名网站公布前一天报名情况)。

试报名时间:2015年6月11日(试报名数据将于报名开始后清除)。

报名网站: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

网络交费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6月22日24时前。

报名费:100元(用于报名考试相关费用)。

(二)网上报名程序及报考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流程为:登陆云南考试网→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交费。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方式: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要首先进行用户注册(报考人员尽早登录注册,以防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恶意注册),并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并自行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如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则不能通过后续的资格复审。报名时由计算机自动审核,对计算机确认不了的专业,按管理范围分别由州、县(市)组织人社部门进行人工审核。报考人员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通过资格审核后将不能再进行信息修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全部由考生从网络下载打印,时间为:2015年7月7日至7月14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只能选择1个岗位,不能多报或重报,报考人员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通过资格审核后将不得进行信息修改。

2、报考条件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其他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交费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及以上方能开考。不开考的岗位报考费,在考试结束后退还报考人员。因考生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3、考生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条件是否相符进行对比核实。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符合加分证明、生源地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2015年资格证考试合格,证件正在办理的,可由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也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报考州直部门岗位的考生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州教育局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各县(市)岗位的考生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若有资格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资格复审时若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按该岗位成绩依次递补。

4、关于201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事项请查阅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hrs.yn.gov.cn)。

5、考生报名时须详细填写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资格复审、技能测试、体检考核时电话联系不上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1、考试采用笔试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2、笔试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3、专业教学技能测试由州、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实行教育综合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学30分、心理学基础知识30分、教育法规20分、教师职业道德20分。

参加云南省运动会十四届及以后获奖运动员加分记入笔试成绩。1、德宏籍生源,代表德宏队参赛,在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获得单项金牌和集体项目第一名成绩的运动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加照顾分5分,计入文化考试总分,获银牌和集体项目第二名成绩的运动员加照顾分3分,计入文化考试总分,获铜牌和集体项目第三名成绩的运动员加照顾分2分,计入文化考试总分;2、德宏籍生源,取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书的运动员,加照顾分2分,计入文化考试总分。

2、专业教学技能测试

(1)按拟聘岗位数与专业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时,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

(2)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3)专业教学技能测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

(4)专业教学技能测试要求及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hrs.yn.gov.cn)。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40%+运动员加分)+专业教学技能测试×60%+加分。

1、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40%。

2、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60%。

(四)考试时间:2015年7月15日09:00-11:00

(五)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人数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并对其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依次按报考本岗位的成绩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跨年不再递补聘用。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hrs.y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可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县(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审批表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州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审批表,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

(一)德宏户籍、德宏生源地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

(二)德宏州农村独生子女(由德宏州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提供证明)加照顾分3分,计入总分。

(三)《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但报考人员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至报名地点审核合格后,方能确定加分。

(四)同时符合上述(一)、(二)、(三)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五)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成绩高的人员优先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如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由组织、人社、教育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六)生源地和户籍限制,报考人员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因考入德宏州各大中专院校而迁移户籍至德宏州的原非德宏州户籍报考人员视为不符合报考德宏州“生源地或户籍要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其他岗位仅限德宏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迁入)或德宏生源(如有异议以高考或中考时学籍为准)报考;部分岗位生源地和户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所列条件为准。

(七)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在我州服务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和在德宏州三年聘期满的特岗教师可按德宏籍生源对待。

(八)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十、纪律要求

招聘教师必须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考生五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和德宏州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招聘考试。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该公告及招聘岗位表可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hrs.yn.gov.cn)查询。

联系电话:

0692—2998081(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692—2122111(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692—2213725(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与考务科)

0692-2131106(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4150679(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7178893(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8180638(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2-6161420(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015年德宏州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特此公告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在线查阅:

2015年德宏州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015年德宏州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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