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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日期:2015-05-18] 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

二〇一五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是隶属于昆明市规划局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为市政府和市规划局提供全面的规划技术服务,负责组织编制完成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业规划;负责规划成果的技术论证和初审工作;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昆明城市规划信息系统”,为建立“数字昆明”提供规划方面的基础平台,为昆明市规划管理办公自动化和电子政务提供全面技术服务;负责城市规划信息开发,为政府各部门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负责昆明城乡规划管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发展战略、技术标准的研究;负责规划技术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技术推广动用;组织城市规划成果公示、征求市民意见。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注: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招聘条件
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 地理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岗 1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要求本科所学专业为地理信息系统。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毕业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之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报名,不得代报。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6月1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388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5张(背面写上姓名)。

报考人员须对获取的学历进行认证(包括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历认证可到省教育厅办理,由省教育厅出具相关“学历认证报告”。也可选择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查询费用由本人承担。通过“学信网”查询的,查询结果须打印。

5、联系人:凌老师,联系电话:(0871)63182557。

(二)报名要求

经资格预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学科设置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式、科目、范围、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时间:2015年6月29日—6月3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388室

联系人:凌老师

联系方式:0871-63182557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科目为地理信息系统原理及应用。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知识及其应用,不指定教材。

3、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考生报名条件所需材料的原件,确定其真实性。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考试方式、内容: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知识,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考生请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内到达考场,正式考试开始后15分钟内未到达者视为放弃。考场纪律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若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均低于60分,本岗位当年不予招聘。

(五)经公示无异议,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考核、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考核合格的考生由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安排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规划局组织人事处:(0871)63189961

昆明市规划局纪检监察室:(0871)6317566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昆明市规划编制与信息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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