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乡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公告
为持续深化国企改革,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健全高效灵活的用人机制,通过市场化的方式选聘吸引优秀经营管理人才,提升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结合实际,面向全国选聘市场化职业经理人3名。
一、公司简介
临沧市乡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临沧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授权临沧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企业,于2024年5月以临沧市工业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5户国有农场为基础重组而成,注册资本金5亿元。主营业务为涉农产品种植收购、生产、加工、仓储、销售,国内大宗贸易,农林产业投资、建设、开发及运营,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集团公司现有下属全资二级企业8户,控股二级企业2户,参股企业6户。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市场化配置,契约化管理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坚持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原则。
三、选聘职数、任期及工作地点
(一)职数:3名
1.临沧滇佤乡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2.临沧市工立工贸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销售副总)1名;
3.临沧工投顺宁坚果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销售副总)1名。
(二)任期:3年
职业经理人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实际用人公司对聘用者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任手续(聘期从试用期起计算);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终止协议。试用期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执行。
(三)工作地点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云县、凤庆县。
四、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选聘。
(二)参选资格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具备正确的价值观与职业操守;
2.具有卓越的市场开拓能力,能精准把握市场需求,制定有效的营销方案,实现销售业绩持续增长;
3.具有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建设、销售管理和团队管理经验,能快速适应企业发展变化;
4.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农特产业情况,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与突发事件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职业素养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团结协作、服从管理,勤勉尽责、廉洁从业;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与岗位需求相关的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8.其他任职条件及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问责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审查的;
3.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有偷税漏税情形的;
6.有严重不良征信的;
7.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8.违反意识形态有关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履职待遇
(一)对职业经理人的薪酬发放,参照同职级企业负责人按月预发薪酬,考核结束后兑付,多退少补。
(二)职业经理人的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超额绩效+五险一金。正常履职情况下,年度薪酬12万—50万元(含“五险一金”),超额绩效按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净利润超额完成数的20%给予发放。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按《全资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三)职业经理人薪酬待遇与业绩考核挂钩,子公司根据年初与集团公司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确定职业经理人的营业收入目标和净利润目标,双方签订责任书。职业经理人完成年度经营业绩任务的才能考核为合格,未完成年度经营业绩任务不得考核为合格。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2日—5月9日。
2.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下载《临沧市乡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报名登记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后连同个人证件照、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职称、新利18体育网站 或重要奖励等)、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社保参保证明等一同上传报名邮箱。由市乡村产业集团党群工作部负责实时收集、汇总、初审,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联系人:周星福,电话:18288334395;报名邮箱:lcsxccyjt@163.com。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党群工作部根据报名人员登记表及提交的材料进行梳理筛选,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人数超过1:10的,通过对考生履职经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资格证书适配性等综合条件进行评估,结果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按岗位匹配度1:10的比例进入第一轮面试;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人数不足1:10的,以实际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人数进入第一轮面试,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人数不足1:2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党群工作部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需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4.在招聘过程的任意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考生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不作他用,恕不退还。
(三)面试
本次面试将分为两轮进行,第一轮为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面试,第二轮为领导小组面试。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阶段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1.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面试:由集团公司用人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实际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和考官库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审核通过符合该岗位招聘资格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完成后进行测评,以该岗位全部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需求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领导小组面试人员名单,前者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领导小组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实际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和考官库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进入该岗位领导小组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完成后,以该岗位全部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分管领导面试成绩×50%+领导小组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时,取领导小组面试成绩高者)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需求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进入体检(综合成绩低于80分不作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报集团党委会研究确定。前者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党群工作部电话通知体检人员自行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及时反馈市乡村产业集团党群工作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名者承担。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察对象初步人选缺额的,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市乡村产业集团党委成立考察组(由两名及以上成员组成),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广泛听取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查阅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如考察对象确有影响招聘的问题,由考察小组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空缺或按综合成绩顺延考察。
(六)征求意见
书面征求公安机关、政法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对考察对象是否存在违反治安管理、涉黑涉恶、诚信经营、是否依法纳税等有关情况;书面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地(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的意见。
(七)研究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考察、征求意见等情况综合分析,等额提出拟聘用人选,由市乡村产业集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市乡村产业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栏及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九)履行聘任手续
市乡村产业集团党委、纪委组织对聘用人员开展任前谈话和廉政提醒谈话。完成聘用人员任前程序后,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任手续(聘期从试用期起计算);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协议终止。
(十)报市国资委党委备案。
七、退出机制
(一)职业经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除聘用关系: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任期届满未被续聘的;
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4.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职,且在规定医疗期后仍不能恢复工作的;
5.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应当解除聘用的。
(二)职业经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辞职:
1.重要项目或者重要任务尚未完成,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完成的;
2.任期内发生相关责任问题尚未处理完毕的;
3.其他原因不能立即辞职的。
八、纪律与监督
(一)市乡村产业集团党委和纪委加强对职业经理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从业等情况的监督,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
(二)纪检监察审计部加强对职业经理人的日常监督。坚持以正面教育和事前监督为主,通过考核评价,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实施。
(三)职业经理人应按照市乡村产业集团和任职子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个人有关重大事项。
(四)职业经理人在任期内,应依据规定进行常规审计,离任时应进行离任审计。
(五)职业经理人应按照市乡村产业集团和任职子公司有关回避制度规定和要求,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六)建立职业经理人责任追究制度。职业经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1.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2.因工作失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
3.因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4.对安全、质量、环保等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
5.接受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6.违反财经制度或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7.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
8.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或办事规则,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
9.其他应予以追究责任的情形;
10.职业经理人不得在其他企业或社会团体兼职。因工作原因或特殊情况需要的,需经企业董事会研究同意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批;
11.职业经理人在职期间,对公司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禁止自营或为他人从事与公司营业有竞争性的活动。
附件1:临沧市乡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临沧市乡村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报名登记表.docx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xPru62ouAJadLQeK9ckJ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