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因业务开展需要,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州人才发展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1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能力,遵守纪律,有团队合作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年龄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证书,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学信网)查询到学籍信息;
8.招聘岗位有专业类别和专业要求的,参考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及历年增补专业清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的,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期限未满的人员;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1日9:00 — 4月17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在“楚雄州人才发展公司”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接受纸质、电话、短信、现场或其他形式的报名。
1.报名流程:登录“楚雄州人才发展公司”微信公众号→选择“考试报名”→进入“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小程序→选择报名单位及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即报名成功。
2.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资格证书(如有)扫描件、工作证明材料等。
3.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工作证明材料。提交的材料须满足所报岗位相关要求工作经验年限要求,材料形式不限于: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参保证明、盖公章的红头任职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或其他相关工作证明(活动策划、部署、参与和组织)材料。
应聘人员应当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图片、扫描件材料)。如因提交虚假材料或填报信息错误、模糊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4月11日— 4月18日18:00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开展面试比选工作,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岗位履职能力、沟通与互动能力、仪表与仪态、职业稳定性等综合素质。面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含),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于“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择期公布,请关注并留意公众号动态。
(三)面试通知书打印:登录“楚雄州人才发展公司”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如遇问题,请与州人才发展公司联系解决。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及面试成绩(合格)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由州人才发展公司统一组织,费用由体检者自理。未按要求时间和项目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个人自行前往其他医院体检的结果,将不予承认。
(二)考察
考察应聘人员是否有犯罪及失信记录等,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情况在“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州人才发展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县 <市> 属国有企业)工作。试用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市>
如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形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九、递补
对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用工单位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关注“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如招聘计划裁减、面试成绩公示等应聘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将在上述微信公众号公告,所有事项凡在微信公众号公告即视为应聘人员已经知晓。
(二)应聘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要确保报名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视为应聘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应聘人员对自己报名填写的信息、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填写信息、提供材料有作假的,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七)应聘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八)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州人才发展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3117323
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kzkGRpX0CbWkU5LiRb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