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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昆明市嵩明县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选聘教研员公告

[日期:2024-07-11] 来源:嵩明教体公众号

嵩明县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教研员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基础教育工作相关精神,切实加强县级教研队伍建设,及时补充县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学科专职教研员,现开展嵩明县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教研员工作。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具备选聘条件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聘计划

嵩明县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教研员4人,具体详见下表:

名单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清正廉洁。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具有扎实的学科理论和专业知识,有深厚的教育科学理论素养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组织管理和科研能力,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7月20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4.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核心条件:

(1)教龄6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24年9月);

(2)获得市级教坛新秀、县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等荣誉称号之一;

(3)具有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及以上教学教研管理经验,或担任过学科工作室、学科核心团队成员;

(4)教学业绩优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近三年履职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4.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提拔担任局管干部职务未满1年的,在本学校(含县直学校、中心学校)服务期不满2年的(时间计算至2024年9月);

6.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对象的人员;

8.其他不宜调动的情形。

二、报名方式、地点、时间和有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嵩明县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报名地点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一楼便民服务中心(嵩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四)报名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职称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4.教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5.教学业绩证明材料(含获得市级教坛新秀、县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等,教学业绩证明材料、教科研成果等)

6.教研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现所在学校出具);

7.《嵩明县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五)报名注意事项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停机等原因联系不到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871-67912211(请在工作时间内咨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选聘程序

经现场报名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面试

本次选聘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岗位的认知能力、胜任能力、专业水平等综合素质。设置最低分数线为80分,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二)考察公示

按照等额确定的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道德品行、思想作风、廉政情况和工作实绩。考察组还将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两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前出现自动放弃或未通过考察的,按面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经考察后确定的拟选聘人选,不得放弃和退出选聘后续手续的办理。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嵩明教体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确定为拟调入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

(三)办理调动

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入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调动手续并到选聘单位报到。选聘人员调动后,按照有关政策确定职级。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不能适应新单位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出现违纪违法、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通过“县管校聘”交流到学校工作。

附件:嵩明县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登记表.docx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1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wV8znpzAIRlRyV0iSHC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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