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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方案

[日期:2015-03-29] 来源:曲靖市教育局

曲靖市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制度

实施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15]3号)文件的要求,我市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网络申报工作即将开始,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曲靖市且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曲靖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3、学历的要求

种类 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幼儿园教师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教育教学测试专家要求及测试方式

各县(市)区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过程中,要建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和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建每学科不少于10人的专家库,每次测试按抽签决定专家组人员名单,测试组每组由3-5名专家组成,“专家库”成员要求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和所任学科的高级职称,在相应的学校任教。

申请中专、高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形式: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笔试指在封闭状态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案,面试指说课和专家提问。

5、普通话水平要求

根据“云教语”〔2002〕5号《关于启用全国通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的文件,我市于2002年10月份以后开始启用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凡持有国家级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视为合格;持有云南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有效期限为5年,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

6、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要求

非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两学”(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申报教师资格证认定,并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参加全省“两学”考试的成绩,有效期两年,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

二、报名地点

申请人员网上报名,确认点选择本人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信息提交后,带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合格证、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非师范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或指定报名的地点)的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审核,确认个人信息。户籍在麒麟区的,需要申请报高中、中专及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报名时,确认点请选择市政务中心,信息提交后带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合证、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非师范类)到市政务中心(曲靖会堂)审核,确认个人信息;

三、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四、日程安排

按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3月份启动,6月底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4月15日至4月28日,全市申请各级各类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网络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按认定权限,高中、中专及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曲靖市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各县(市)区教育局于5月7-8日统一报送申请高中、中专和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到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5月23日至24日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5月27日至5月29日对各县(市)区及曲靖师范学院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学生进行现场确认,6月3日至6月30日信息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领取证书、打印、发放证书。

曲靖市教育局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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