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2015年公开招聘高中优秀紧缺
专业教师面试公告
(第一号)
根据《昭通市2015年公开招聘高中、中专(职高)优秀紧缺专业教师通告》精神,经鲁甸县2015年高中优秀紧缺专业教师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现将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的原则。
3、坚持统一组织,统一录用并接受社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督的原则。
4、坚持回避的原则。考生与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面试人员
参加鲁甸县2015年高中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初选进入面试的考生。
三、面试办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报到事项
普通高中岗位面试时间:2015年4月3日,面试地点:鲁甸县第一中学;职业高中岗位面试时间:2015年4月23日,面试地点:鲁甸县职业技术高级中学。
普通高中岗位考生于2015年4月1日到鲁甸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报到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职业高中岗位考生于2015年4月21日到鲁甸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报到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报到时所有考生必须持《昭通市2015年公开招聘高中、中专(职高)优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3)、《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学校盖章的《成绩登记表》、《身份证》、由毕业学校出具的一本或二本及以上证明方可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复审后,普通高中岗位考生于4月2日上午9:00在鲁甸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抽签确定各学科岗位的说课顺序,上午 11:00由考务领导组办公室在教育局公示栏公布说课顺序、抽题时间等相关事项;职业高中岗位于4月22日上午9:00在鲁甸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抽签确定各学科岗位的说课顺序,上午11:00由考务领导组办公室在教育局公示栏公布说课顺序、抽题时间等相关事项。
(二)面试方式
此次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总分100分,由评委组按有关评分标准执行。
(三)面试内容
说课内容:选自鲁甸县现行使用的高中教材,分科目出题。
(四)面试程序
1、考生按招聘学科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考生抽取课题后,由考点向考生提供有关教材,考生在封闭状态下制作教学设计,60分钟后,考场工作人员收取教学设计及教材,在说课前30分钟将教学设计原件及教材返还给考生。
3、考生根据自己制作的教学设计进行说课。
4、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面试考评组组长宣布“说课开始”时开始记时,说课时间为15分钟。说课时间终了,考生必须停止,不得延时,延时1分钟,扣除应得分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考生说课完毕要向考评组长说明“说课完毕”。面试结束,考评组长当场宣布面试得分后,考生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滞留。
5、考生说课完毕后,由面试专家评委分别打分,去掉一个
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余专家评委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得分。
6、说课成绩由场内计分负责人核实签字后,交由面试专家评委组组长当场向考生宣布说课成绩。
7、若应聘同岗位科目最后一个岗位考生成绩出现相同的,
加考面试,按成绩高低进行初录。
8、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对所有考生成绩进行公示。
(五)面试注意事项
1、所有面试考生必须服从面试考点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抽签、候考,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考生一经进入面试准备室,自觉交出一切通讯工具,由考点工作人员登记后代为保管,说课完毕后领回。隐匿不交者,以考试违纪论处。
3、除考点提供的教材外,面试考生一律不准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封闭现场,一经发现,以作弊处理。
4、面试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进行准备,不准高声喧哗。
5、面试时间到,考生逾时10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考核评委组成
面试考核评委由鲁甸县教师招聘领导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其它
1、报名工作结束后,由领导组办公室另行制定考务工作方案,对考务工作再作具体安排。
2、每一场面试的记分、累分、监分工作由考务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3、面试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以上面试办法由鲁甸县2015年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及时研究决定。
鲁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鲁甸县教育局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