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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泸西县2015年申报教师资格公告

[日期:2015-03-26] 来源:泸西县教育局

2015年泸西县申报教师资格从4月15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现将申报教师资格的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网络申报相关事宜

1.申报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5月7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说明;

(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一般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注册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

(3)在认定机构指定的时间内到确认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并查验身份证、学历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和相关合格证复印件,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等申请材料;

(4)认定机构审核申请人材料合格后进行网络认定;

(5)认定机构公布认定结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3、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5月5日至5月12日(周末正常休息)。

4、现场确认地点:申报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教育局指定的确认地点确认。泸西县确认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873-6625034。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1、申报教师资格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即:①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分别具备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学历或其它专科以上学历;②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③申请高中、中专教师(含高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实验实习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历或其他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最低标准二级乙等);

④小一寸免冠同底半身彩色照片二张,网络报名表内照片必需是同一张;

⑤从网络上自行打印(A3纸双面打印)申请表,并粘贴一张相同的彩色照片;

⑥非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两年半内有效);

⑦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⑧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体检出具)

3、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范围

根据教师资格认证相关政策规定,以下人员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①非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②申请认定另一类教师资格的人员;③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相符的人员;④自考、电大、函授、成考、网络教育五类形式毕业的人员;⑤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及学科(专业)评议组根据认定人员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要求测试的其他人员。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必须在2015年4月15日至5月7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2、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请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正确选择确认点,并按时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3、一般情况下,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请申报时记好申报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

4、2015年各级认定机构通过网络认定教师资格,并完成证书编号打印工作的时间是2015年6月30日前,请你按照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                                                 

5、未尽事宜关注“泸西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泸西县教育局”,网址http://hhlx.xxgk.yn.gov.cn/Z_M_001/?departmentid=3285

泸西县教育局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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