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4年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委托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警务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聘用制书记员和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岗位特点,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岗位职责及说明
(一)聘用制书记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审判业务的事务性工作;
2.负责案件办理中的各项记录等工作;
3.负责案件材料的录入、整理、保管及归档等工作;
4.负责法律文书的校对、文印、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
5.负责案件办理中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或者与案件办理有关的其他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
6.完成部门和法官交办的其他司法事务工作。
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为在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
(二)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辅助法院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辅助值庭押解,维护审判秩序;
3.负责辅助来访人员安检。
招聘岗位为在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协助司法警察从事各项警务保障工作,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考试聘用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4.聘用制书记员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聘用制辅警在30岁以下(1994年6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或具有1年以上从警经验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聘用制书记员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聘用制辅警身体健康,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招聘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岗位设置表》。取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岗位职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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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位名称及代码 |
性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历性质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它资格条件 |
工作地点 |
1 |
聘用制书记员(CY001) |
不限 |
1 |
大专及以上 |
大专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本科以上不限 |
不限 |
18岁至35岁 |
无 |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勐董镇) |
2 |
聘用制书记员(CY002) |
不限 |
1 |
大专及以上 |
大专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本科以上不限 |
不限 |
18岁至35岁 |
无 |
勐省中心人民法庭(勐省镇) |
3 |
聘用制辅警(CY003) |
女 |
1 |
大专及以上 |
大专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本科以上不限(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 |
不限 |
18岁至30岁(退役军人或具有1年以上从警经验的,可放宽至18—35周岁) |
无 |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勐董镇) |
4 |
聘用制辅警(CY004) |
女 |
1 |
大专及以上 |
大专为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本科以上不限(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 |
不限 |
18岁至30岁(退役军人或具有1年以上从警经验的,可放宽至18—35周岁) |
无 |
勐省中心人民法庭(勐省镇) |
合计 |
4 |
(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招聘的方式,经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后(辅警经体能测试、面试后),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招聘程序
(一)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招聘公告》由“临沧市就业工作站”、“沧源法院网”等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6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883—7125666
15911899979(李老师)
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报名表》,提交报考申请,每人只能申请一个报考岗位。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报考信息一经确认,不再允许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等,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本人持有效二代身份证、正规照2张(小一寸)、报考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若本人不能亲自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亲属报名,亲属代为报名的,需提交《委托书》。
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取消招聘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规定解聘。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地点: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县分公司(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三)考试和考察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分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1.笔试
本次笔试开考比例为1:2(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数的比例)。
①笔试内容:主要考察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及法律实务理论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2024年6月27日;
③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④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6月26日下午14:30-18:00;
准考证领取地点: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县分公司(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⑤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笔试考试用品(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参加笔试。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试地点提前熟悉具体地址和前往路线,避免耽误考试。
⑥笔试分数公布:本次笔试考试成绩通过“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公众号发布。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2.岗位技能测试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进入岗位技能测试。公示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②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以及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可进行差额或等额岗位技能测试。
③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汉字听打录入能力,满分为100分。
④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①根据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权重相加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权重相加,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以及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
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各环节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要求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经用人单位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聘用制辅警: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2024年6月28日上午9∶00。
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参与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体能测试医疗保障由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提供。
体能测试内容: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标准,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具体如下:
女:
得分 |
100米 |
1000米 |
仰卧起坐 (个/1分钟) |
立定跳远 (米) |
100 |
16"1 |
4'05 |
41 |
1.9 |
95 |
16"4 |
4'10 |
39 |
1.88 |
90 |
16"7 |
4'15 |
37 |
1.86 |
85 |
17"0 |
4'20 |
35 |
1.84 |
80 |
17"3 |
4'25 |
33 |
1.82 |
75 |
17"6 |
4'30 |
31 |
1.80 |
70 |
17"9 |
4'35 |
29 |
1.78 |
65 |
18"2 |
4'40 |
27 |
1.76 |
60 |
18"5 |
4'45 |
25 |
1.74 |
体能测试中,单项成绩达不到60分标准的,此项成绩按0分计。
体能测试成绩(女)=(100米+10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4。
体能测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6月28日下午15∶00。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计算。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能测试成绩相同时,则以下列测试项目顺序分高者进入体检:女:100米,10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4.各环节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要求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经用人单位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5.成绩公布。本次笔试考试成绩通过“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公众号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聘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在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和“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原则上以劳务派遣的方式与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沧源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和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待遇和保障
试用期按照转正后工资的80%发放,转正后工资4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聘用制书记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微信公众号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保留对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
举报电话:0883-7121980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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