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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沧市镇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日期:2024-06-14] 来源:镇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公众号

镇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

镇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招聘编外人员15名(详见岗位表)。

一、招聘岗位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专业 招聘计划人数 其他 条件
1 镇康县妇幼保健院 临床医生 临床医学 1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限女性,持执业医师证书者优先。
临床护理 护理学 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护士资格证,有护师资格证者优先。
2 镇康县勐堆乡卫生院 临床护理 护理学 2 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关技术资格证书及有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 镇康县忙丙乡卫生院 临床医生 临床医学 3 专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护理 护理学 3 专科及以上学历。
4 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 医院办公室 计算机专业、文秘专业、财会专业优先 1 专科及以上学历。
公共卫生科 护理2名,临床、中西医、中医类医生1名 3 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符招聘的情形

1.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或者有吸毒嫌疑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17日。

3.报名地点:报考的对应招聘单位所在地。

镇康县妇幼保健院,联系人:毕老师(医生)18869800263,罗老师(护士)13578323285,邮箱:zkxfybjy001@126.com。

镇康县勐堆乡卫生院,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14787527282,邮箱:1425331368@qq.com。

镇康县忙丙乡卫生院,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15906937401,邮箱:269145767@qq.com。

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13320491560,邮箱:376560993@qq.com。

4.报名流程: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相关资质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个人简历等材料现场提供到报名处(接受电话报名,资料传至以上对应单位邮箱),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5.报名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对报名者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

2.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

①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报名人。

②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临床医学岗考核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儿科等相关专业知识,护理岗考核护理专业相关专业知识,公共卫生岗考核公共卫生基础知识,办公室岗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相关知识。

③笔试成绩计算: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当天公布。

(2)面试

①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②面试形式及内容。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按照1:2比例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2倍时,达到60分及以上的进入面试。

③面试成绩计算:满分100分,按评委打分求平均分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3.公布成绩

考试成绩当天计分核实后公布,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聘用笔试分高者。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聘用

体检合格后,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纳入编制外合同制人员管理,薪酬及福利待遇按各医院相关政策执行。

四、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届时若有资料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人员,查实后将不予聘用。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镇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纪委负责具体监督。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F2TLpk5AdINrKHPIF4Q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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