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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红河州智慧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日期:2024-06-11] 来源:红河人才网

红河州智慧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招聘公告

红河州智慧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医疗)成立于2020年10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主要开展医疗器械经营、药品经营等业务。智慧医疗是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医疗健康板块三级全资子公司。

智慧医疗秉承“你每天都在为健康红河做贡献”的核心价值观为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红河州健康生活目的地而不懈努力,激励每一位员工积极向上,在公司进一步加快实体化、市场化转型升级过程中,用实际行动推动红河州健康产业蓬勃发展,为红河州经济发展做出更多贡献,现结合智慧医疗业务开展情况及发展目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人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四)坚持专业对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综合管理部:副部长1名;

(二)采购部:招投标采购岗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聘用、聘任)合同;

3.近5年内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公务员聘用、事业单位招聘纪律行为;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任职资格条件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红河州智慧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要求。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如实填写《红河州智慧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红河州智慧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1)《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附件3-2)。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任职、履职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各1份。

2.报名时间。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公示时间10天,公示第十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即2024年6月11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止。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报名受理邮箱:812234842@qq.com。

4.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5.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智慧医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确定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名资格,将在红河人才网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核

1.本次招聘2个岗位均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考核,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

2.笔试采用闭卷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合格排名1:3的比例(含成绩并列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如笔试60分以上人数低于1:3比例,则按照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示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面试采取一轮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流程包括竞聘演讲和答辩考核,竞聘演讲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主要围绕个人基本信息、过往工作经历、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到岗后工作思路计划等方面展开)。答辩环节由考官对面试人员提问,面试人员根据要求进行作答,答辩环节不限制时长。

4.面试7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如得分相同影响到拟聘用初步人选确定,则通过增加一轮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面试成绩及拟聘用初步人选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政审

对拟聘用初步人选进行政审,需按要求提供个人征信报告(简版)、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四)体检

1.拟聘用初步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需到县级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公示

1.对拟聘用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智慧医疗将对应聘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招聘领导小组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六、递补

招聘过程中,个人弃权(需签订:附件4:《红河州智慧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体检、政审、公示等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顺延递补1次,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取消递补。

七、聘用

(一)按照不得兼职的原则,已签署劳动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正式报到之前,将原单位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提交至红河州智慧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与红河州智慧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按用人单位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本次招聘中各环节的公示公告有异议者,可在招聘期间拨打监督电话提出。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红河人才网发布,请应聘人员主动及时关注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报考人员需要服从用人单位对岗位及工作地点的安排。

(三)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73—3049396(吴老师、李老师)

监督电话:18287504384(余老师)

本公告由红河州智慧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1:红河州智慧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docx

附件2:红河州智慧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1:红河州智慧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2: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应聘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docx

附件4:红河州智慧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放弃岗位承诺书.docx

红河州智慧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11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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